关于印发南京市江宁区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江宁区“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特别是关于公共安全体系的讲话和对食品药品安全***精神,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改革创新,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逐步构建起严密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宁提供有效的饮食用药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监管为民,服务发展。食品药品监管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需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安全关切,努力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对国民经济的保障作用,围绕重点品种、企业、业态和重点区域,提升质量、助推发展。
2.依法治理,公正透明。依法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程序,规范监管行为,加强职权清理,转变政府职能,推进食品药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执法,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靠法治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社会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3.科学监管,技术支撑。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问题导向、风险管理,创新监管手段,优化配置安全监管资源,加大基层投入,夯实基层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基于新技术和监管理念的有机结合,提升食品技术装备水平和科学监管水平,推进技术监管手段信息化和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化,实现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的协调发展。
4.统筹协调,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政府组织领导、引导和推动作用,落实党政同责,加快构建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动、区域合作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程和重要监控环节的网格化监管。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加快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管理监督、企业自律负责、行业规范引导、媒体宣传监督、社会公共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按照在“建设新江宁”的奋进之路上走在前列、争当排头兵的要求,谋划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发展战略。到“十三五”期末,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基本建立,监管技术支撑条件进一步改善,“智慧食药监”初步成形,监管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餐桌污染”源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初步构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市民群众安全满意度持续提升、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创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具体指标为:
1.农产品生产基地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生猪屠宰环节病死猪、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2.发展“三品一标”生产基地,“三品”产量占食用农产品的产量比例达到45%以上。
3.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0%,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
4.2017年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80%以上达到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要求(ISO22000)的相关标准,以后逐年提高完善。
5.全区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达到98%以上,社会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优良比例80%以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优良比例95%以上;全区大型以上(含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比例达到80%以上,各类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比例达到90%以上。
6.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建立台帐率达到95%以上;化妆品批发单位、专营店、大中型商场(超市)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7.地产食品企业(含食品添加剂)抽检覆盖率100%,主要食品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88%;食品抽检率达到5份/千人,年度抽检(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数逐年提升;食品抽检后处理率达到100%。
8.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年报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4例以下/十万人,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70%以上。
四、主要任务与重点项目
(一)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工作机制 。
1.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组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达标建设,形成专业结构合理、年龄梯次配备的监管队伍;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在重点区域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队伍。
2.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健全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对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的安全考核与绩效评估体系,探索完善食品安全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制度,引导和督促监管责任落实。实行目标层级管理,签订责任书,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3.积极探索监管机制创新。完善食品市场准入机制,推进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经营“三证合一”制度,实施食品许可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农产品“三定一考核”网格化监管制度,分类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大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潜规则研究,强化研究成果对监管工作的指导作用;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探索引入“吹哨人”制度,鼓励业界互相监督;研究设立江宁“食品安全指数”,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重点食品品种安全水平。
(二)强化问题导向,构建风险防控体系。
1.建立问题导向机制。通过设立“问题发现率”绩效考评指标,树立以问题为导向的食品药品监管理念。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监督管理机制,及时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对监管风险心中有数、处置及时、打击精确,提高监管工作的“靶向性”,使监管的重点更加突出、力量更加集中、效果更加明显。
2.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推进食品药品污染及其有害因素监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使安全风险监测更有效地服务于安全风险评估、安全事故预防控制等;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建立医防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优势,提高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病例及暴发事件的报告意识,切实推动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区级中心及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建设,加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3.实施风险分级监管。以风险分析为基础,根据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类别、管理能力、信用等级等要素,明确监管风险点和关键点。合理划分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设定监督检查频次和具体措施。
(三)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推进民生工程。
1.推进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组织实施“到2020年化肥、农药和兽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减少农药、兽药使用量。实施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行动计划,加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推广力度。实施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对残留风险等级高、已有替代品的兽种进行清理,逐步淘汰无残留限量标准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兽药及其制剂。严格落实农兽药登记和安全使用制度,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控制禁限用农兽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加强对农业生产者的指导与服务,促进农业投入品科学安全使用。进一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推进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摸清土壤污染分布情况,开展污染耕地分级分类治理。积极预防生物毒素等风险的发生,全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2.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标准化生产,支持“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发展,督促健全完善生产档案、产品自检和标识等制度,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质量和市场供应量。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推动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全面落实病死畜、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建立全面覆盖食用农产品供应主渠道的三级检测网络,加强产地检测,鼓励社会第三方检测,逐年提高江宁食用农产品检测覆盖率,及时发现并拦截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流入江宁市场。依法落实检测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倒逼农产品经营者提高产品采购标准,全面提高江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推进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服务网建设。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平安社区”创建评价内容,发挥社区综治组织体系和“管理网格”、社区服务中心平台及社工、信息员、志愿者等作用,针对社区中易发的制售假劣药、药物滥用、药店非法行医、药械虚假宣传、家庭过期随意丢弃等问题,通过开展日常排查、知识宣传、特殊人群用药指导、家庭过期回收等活动,建立安全服务网络,不断优化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四)强化日常监管,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
1.加强食品药品准入管理。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许可制度,优化许可流程,积极创新服务举措,严格执行审查标准,稳步推进食品药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整合和统一。逐步实现食品药品许可现场核查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大力服务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努力实现食品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的科学、公正、廉洁、高效。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完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原材料进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和专项治理,严格依法查处“一非两超”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原料和加工小作坊普查,组织小作坊治理整顿,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3.加强食品销售监管。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以及批发记录查验等索票索证法定义务;突出监管重点,加大流通环节大米、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面制品、豆制品、酒类等大宗消费品种的抽检力度,着力加强食品添加剂、散装酒经营监管;加强连锁超市供应商入场管理,鼓励食品经营者建立供货商实地查验机制;严格落实过期食品销毁制度,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处理方式,加强退(换)货、回收食品的管理;支持行业协会开展“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自律评审;创新网络销售食品行为监管方式,探索建立完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机制,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4.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推行餐饮服务良好操作规范,督促餐饮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等行为。强化学校、幼托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单位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推进实施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打造一批具有餐饮示范的特色工程,推动餐饮行业向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范餐厨垃圾处理收运特许经营行为。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与监测,加强集中消毒餐饮具和一次性餐具的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违法行为,提升餐饮行业服务水平。
5.加强食品摊贩的规范和管理。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依据总量控制、疏堵结合、稳步推进、属地管理、有序监管的要求,加强对食品摊贩的规范和监督管理。确定相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制定相关鼓励措施,引导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根据食品摊贩就地发展和集中管理需求,严格管理食品摊贩占道经营违法行为,引导其入室经营。加强对食品摊贩的巡查和抽查,严厉查处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贩。
6.加强药械安全监管。做好生化药品、含麻制剂、国家和省重点监管的医疗器械品种等高风险药械的安全监管。突出药械流通环节监管,重点开展零售企业的药品购进、销售渠道,储存条件,安全设施等方面的重点检查,防止药品购进渠道非法和销售违规的问题发生。加强药械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大力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的质量抽检工作,确保药品使用安全。建立市场监督、公安、法院、检察院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和区域协作打假机制,开展药械打假治劣的整治行动,推进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加强组织协调,与相关部门共同形成打击违法违规销售、使用药械行为、净化药械市场的合力,全面检查未标示文号等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涉及面广、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的大案要案,并及时将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五)强化执法打击,整顿重点领域市场秩序 。
1.坚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执法“刑事优先”要求,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加大对食品和农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和案源线索交流等信息交流机制,及时解决案件办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加大对非法制售“地沟油”、畜禽私屠滥宰、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侦查力度。加强对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行为的治安管理处罚。
2.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食品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和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治理,加强已查处私宰点原址复查,坚决清理取缔非法养殖和私宰窝点,查处销售使用私宰肉等不合格肉品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专项整治,加强查处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有异味、进货价格明显偏低的食用油;开展熟食卤菜生产经营专项整治,提升食品小作坊、小门店、小餐饮的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组织各区在高校、机关食堂等区域,试点开展就近、就地处理设施建设;开展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以及药物非法添加、兴奋剂治理、药店药师不在岗等专项整治,有效治理滥用含可卡因药物、药店非法行医等市场热点难点问题。
(六)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技术支撑水平。
1.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立政府监管检验检测和社会检验检测融合机制,共享检验检测信息资源和技术力量,推进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农产品质量检测室建设,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记录并公布检测结果。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入市销售,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食品监管部门按照考核细则对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农产品质量检测室建设情况进行考核。2016 年底,实现全区农贸市场、大型以上商超农残检测室建设覆盖率不低于70%,2020 年实现全覆盖。完善区级检验检测机构和快检车建设,提升全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推进区、街道(乡镇)监管机构配备食品快检车、快检设备或建设快检室,具备对常见食品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的实验室检验及定性快速检测能力,以及基本的应对突发事件检验能力。
2.加强安全应急处置与舆情应对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处置指挥、调查、检测、专家指导等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应急培训和处置演练,建设一支训练有素、反应快速、处置有力的食品安全应急队伍。加强通讯、车辆、等物资保障,确保区、街道、社区三级医疗应急救援网络的良好运作。加强食品舆情监测,建立科学的舆情应对反应机制,完善新闻发言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管队伍媒体沟通能力培训,提升舆情应对能力。
3.提高食品监管信息化水平。依托标准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先进信息手段,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建立一体化食品监管平台和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公众服务平台,完善面向企业、公众的智能化服务系统,全面提升食品监督管理水平和信息化服务水平。
(七)加强宣传引导,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强化行业自律。支持、引导、培育食品行业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发挥行业组织监督教育功能,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提高行业组织成员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规范水平。强化食品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者责任,健全企业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法规培训,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动员公众参与。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法》、《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提升全体市民食品安全法治意识,推动社会各界形成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的共识。创新方式方法,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以公益性、实用性、趣味性为导向,推动食品安全常识、安全用药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建立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及志愿者队伍,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界专家、企业职员、社区居民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
3.加强社会监督。健全风险交流机制,搭建风险交流平台,广泛开展风险交流。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公开曝光引导消费者,促进企业重视市场、珍惜声誉、诚信经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监管部门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强化舆论监督,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继续深入推行食品有奖举报,强化对举报人保护,鼓励公众及业内人士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八)提升服务水平,助推食品产业发展 。
加强江宁食品企业和品牌的扶持培育。加大对江宁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异地发展生产基地。重点扶持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引导企业按无公害农产品标准规范生产,不断提高江宁食用农产品企业市场竞争力,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诚信守法食品企业和品牌的宣传推广,提升江宁食品品牌的形象和竞争力。
五、保障措施
(一)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
不断探索食品药品安全规律,把握发展趋势,从实际监管需求出发,开展食品药品治理能力建设的战略性、前瞻性思考和谋划。紧扣食品药品安全主题,重点研究和解决当前面临的关键和突出问题,逐步健全科学监管体系和机制。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规划实施的细化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突出监管队伍建设,快速提升综合素养 。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标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培训工程,多措并举,加强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优化专业知识结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托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专家队伍,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智力支撑。
(三)加大政府投入,持续提供必要保障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适应食品和农产品监管实际需要的保障机制,加大食品和农产品科学监管检测检验、装备和重大项目建设经费投入,保障监管机构有足够的财力和装备履行监管职责。
(四)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提高依法监管意识 。
强化宣传教育,严格依法办事,树立法治精神,推进食品药品依法治理,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严格监管、推动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治监督体系。创新宣传手段和方法,广泛借助传统及新兴媒介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宣传,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的食品药品安全守法意识。
(五)强化检查考核评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
建立健全食品和农产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以科学手段组织实施食品和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各部门要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定规划落实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食品和农产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各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