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探索建立返贫致贫监测机制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近年来,经过珙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和不懈工作,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19年2月,我县接受省级第三方评估考核验收,取得了群众认可度为99.43%的良好成绩,并于4月28日成功实现了省级贫困县的高质量脱贫摘帽。截至目前,全县已退出贫困村49个,已脱贫8541户31409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56%。
为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和新增加贫困人口,不断夯实脱贫奔康基础,珙县以产业就业扶持增收入、以保障性政策落实减支出、以扶志扶智强后劲,切实开展“回头看”“回头帮”,探索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和致贫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临界困难户稳定达到“一超、六有”,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建立返贫致贫预警机制,全面监测贫困户脱贫状况。一是严格对象监测。对全县17个乡镇2019年度拟脱贫退出的贫困户、已脱贫贫困户、临界贫困户(包括农村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农村低保户和因病因灾困难户四类重点对象)在全面摸排基础上实施“红黄”亮灯分类管理、分级防控,确保临界困难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3750元,稳定解决住房安全、广播电视、饮水安全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防止因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导致贫困。二是严格标准划分。对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医疗健康、安全住房、义务教育、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家庭环境卫生八个指标达标情况,划分为“红黄”二个等级。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和安全住房任意一个指标不达标,列入“红灯户”;除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和安全住房,其余5个指标中有一个指标及以上指标不达标户列入“黄灯户”。三是严格程序评审。由帮扶责任人和村支两委干部(含第一书记、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干部)作为监测人,贫困户由帮扶责任人开展排查,临界困难户由村支两委排查。监测人结合精准帮扶大走访排查情况填写《珙县2019年贫困人口、临界困难户贫困现状监测表》,由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汇总本村监测表,填写《珙县贫困人口、临界困难户贫困现状监测汇总表》,按照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划分出本村的“红黄灯户”。经村支两委集体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确认。乡镇对“红灯户”进行全覆盖核查,对“黄灯户”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经乡镇审议、公告无异议后报县脱贫攻坚办备案。
建立返贫致贫帮扶机制,着力解决贫困户脱贫短板。县脱贫攻坚办对全县“红黄”亮灯工作进行总统筹、总牵头、总指导,全面做好全县贫困户、临界困难户预防返贫和致贫工作。一是建立帮扶资金池。县级通过自筹和社会募捐等形式建立帮扶补短基金,专门用于全县“红黄灯户”补短。贫困户中的“红灯户”,住房不安全由县脱贫攻坚办统筹下达项目予以补短,乡镇组织实施,帮扶责任人做好项目实施指导,继续帮助理清思路、发展产业、鼓励就业,加大政策兜底力度,确保“红灯户”人均纯收入和安全住房两项指标达标。二是建立分层会商机制。县、镇、村各级分别建立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小组。乡镇主要负责将摸排出的“红灯户”“黄灯户”名单核实后汇总形成补短清单需求,上报县脱贫攻坚办,由县防止返贫和致贫工作小组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商,并形成会议纪要和解决方案(包括资金筹措、项目安排),经县脱贫攻坚办或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审定后再反馈乡镇,由乡镇和相关行业部门组织实施。三是实行动态管理。“红黄灯户”实行动态管理,提前预警,切实提高脱贫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帮扶责任人)监测人要定期***走访,落实帮扶措施,了解帮扶对象产业发展情况或就业情况、生产生活情况、教育、医疗、住房等保障情况,及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因家庭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风险等级划分的,要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并且在每年4月、8月定期开展一次风险等级评估工作。
健全巩固脱贫成效机制,不断提高贫困户脱贫质量。一是继续保持政策稳定。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后,在脱贫攻坚期内原有的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脱贫攻坚政策继续保持不变。二是继续开展精准帮扶。贫困村退出以后,在脱贫攻坚期内帮扶单位与贫困村不脱钩。贫困人口脱贫以后,帮扶责任人继续履行帮扶责任,关注被帮扶对象,对贫困户的生产生活予以指导和帮助,加强对临界困难户的监测与帮扶。三是继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在全县17个乡镇全面实施贫困户“以奖代补”激励式帮扶机制,引导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由县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专门用于奖励贫困户发展生产,按照“自愿参加、以奖代补、多干多奖”的原则,年初由贫困户根据自身家庭劳动力情况,规划养殖、种植产业计划和就业计划,并签订2019年贫困户激励式帮扶责任书。通过“多干多奖,少干少奖,不干不奖”进一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参与就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成效。(张德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