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岫岩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岫岩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十、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岫岩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岫岩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和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基地及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全县林业种苗管理工作;指导搞好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明核发、木材市场和运输管理;征(占)用林地审核上报;山林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林地、林木权属史登记发证。
4、负责全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
5、研究制订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县林业经营体制改革;起草地方性林业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
6、编制全县森林经营方案并实施;贯彻执行森林采伐、森林抚育、调查设计等林业生产技术规程;指导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对上报的营林工作审核、审批;封山育林计划的组织实施;公益林的管护;监督检查林业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8、依法征收全县境内国有林、乡村林育林基金及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缴工作。
9、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批或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发展林业产业项目工作;开展林业多种经营项目;推广新技术,发展“高产、高效、优质、持续”林业。
10、协调农业、水利、计划等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发展,农村综合开发,扶贫、生态建设等项目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林业局下属单位构成
1、岫岩满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
2、岫岩满族自治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
3、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基金征收管理站
4、岫岩满族自治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办公室
5、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种苗管理站
6、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7、岫岩满族自治县木材检查站
8、岫岩满族自治县青山保护局
9、岫岩满族自治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10、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设计院
11、岫岩满族自治县林政稽查队
12、岫岩满族自治县板栗站
13、岫岩满族自治县世界银行货款项目造林办公室
14.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15、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工作总站
16.岫岩满族自治县青凉山林场
17.岫岩满族自治县龙潭林场
18、岫岩满族自治县东风林场
19、岫岩满族自治县西北营苗圃
20、岫岩满族自治县黄花甸苗圃
21,岫岩满族自治县预警中心
第二部分岫岩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岫岩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327.5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524.7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38.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6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3.事业收入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4.经营收入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6.其他收入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万元,主要是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802.7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140.2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662.51万元。
(二)支出总计11,327.5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69.3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0.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78万元。
2.项目支出6628.65万元,主要包括退耕还林支出退坡地还林支出875.0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万元;森林培育支出2303.69万元;森林资源管理4.99万元;森林资源监测支出5.17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2887.03万元;动植物保护5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25.56万元;林业检疫检测10万元;林业贷款贴息111.6万元;林业防灾减灾34.42万元;其他林业支出47.77万元,扶贫支出9.07万元,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02.63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9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829.55万元
(四)决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是10524.77万元,比2016年增加4120.69万元,增长39 %,主要原因是(1)增加了林场改革拨入职工保费840多万,(2)专项资金拨款增加了3000多万,2017年支出是9497.96万元,比2016年增加3233.27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1)增加支出林场职工保费840多万,(2)增加了专项资金支出2430万元。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岫岩县林业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9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9.31万元,项目支出6628.6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97.9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元,科学技术支出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1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75.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7782.4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02.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81万元,其他支出4.68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5)信息化建设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6)事业运行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19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2.41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30.18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07万元。
(4)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52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88.1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1.68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76.42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875.07万元,主要是退耕还林及坡地还林补助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86万元,包括:主要是支付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
7. 农林水事务支出7782.48万元,包括:
(1)林业支出7773.4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28.9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万元,林业事业机构1152.25万元,森林培育2303.69万元,森林资源管理4.99万元,森林资源监测5.17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887.03万元林业自然保护区 万元,动植物保护5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25.56万元,林业检疫检测10万元,林业贷款贴息111.6万元,林业防灾减灾34.42万元,其他林业支出888.15,扶贫支出9.07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02.63万元,包括: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02.63万元。 。
10. 住房保障支出140.81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50.81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90万元。
11. 其他支出4.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2.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2.23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32.98万元,主要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39.7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万元,主要用于等,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个,累计人次。
2.公务接待费0.7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市林业检查工作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4批次,548人,0.7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2.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9.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46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73万元,比2016年增加46.09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一方面行政单位购置车辆1台39.77万元,另一方面新调入11人,增加了办公经费等原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林业局共有车辆3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辆,一般公务用车2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台(套)。
(三)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林业局无全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五、政府采购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