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举行全市教育局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启动仪式
9月8日下午,市教育局在新元高中召开“全市教育局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启动仪式。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属各单位以及教师、学生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
会上宣读了《鞍山市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
市教育局党委专职副书记刘明在讲话中指出:学习宣传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全面振兴钢都1+3+24”全链条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市教育局改变工作作风,高效率、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旨在通过此次启动仪式让全市教育系统学习领会《条例》文件精神,推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升教育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
刘明就全市教育系统如何开展做出了安排部署,一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提升对《条例》的学习认识。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内容,站在事关全市振兴发展全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条例》宣传与学校管理,质量提升紧密结合,创造文明、和谐、规范的校园环境。二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三要强化制度,狠抓落实,使《条例》在工作中得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