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推进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建设进度
近日,市食药监局采取措施加速推进快速检测室建设工作,出台了快速检测室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检测室建设工作,并督导协调相关食品销售企业开展快速检测室建设。从完成时限、场地环境、人员配备、仪器设备、检测工作、记录结果与公示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7条建设标准。为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建设快速检测室提供了操作规范。
从去年开始,市食药监局启动了1000平以上大型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快速检测室的建设工作,旨在对进入超市和农贸市场的水果蔬菜、肉及肉制品等,进行农药残留、亚硝酸盐等常规筛查,从源头上把关食品安全。在推行过程中,此项工作遇到较大阻力,很多超市、市场业主不理解,不愿意建。市食药监局为提高销售企业认知,邀请了1000平米以上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负责人分别进行“责任约谈”。找出现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及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使企业对快速检测工作从因不了解而抵触到主动作为,积极投资开展快速检测室建设。大商新玛特超市积极响应,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协调,率先投资建成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现已规范运转,为全市快速检测室建设工作带了好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加强对快速检测室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时间节点,逐步进行推进,确保应建销售企业按时高标准建设并规范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