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高速公路入口货车称重检测违法超限车辆禁止驶入
12月16日,市交通运输局透露,根据辽宁省治超办统一部署,12月16日9时起,辽宁省高速公路所有收费站将全面实施货车入口称重检测,严厉打击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目前,我市高速公路23个收费站入口货车称重检测设备全部启动运行,对货车进行入口全天候检测,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
当日上午9时许,在高速公路丹东站入口处,货车按照收费站广场设置的货车称重检测指示标志、标线及工作人员引导,有序驶入称重检测设备接受检测,检测系统右上方的电子屏幕会立刻显示车辆信息、车辆总重及超限吨数。
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启动后,将实现货车称重数据与高速公路发卡系统互联互通,货车经检测确认为合法车辆将自动抬杆放行,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收费系统将禁止发卡和抬杆,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将严格按照GB1589—2016规定的车货总重限值执行,对检测结果超过认定标准105%的货运车辆,公路路政和公安交管等执法人员将超载货车引导至治超站,进行二次复检,确属超载则进行处罚、计分和卸载。对借故堵塞交通、拒绝检测、强行闯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等扰乱高速公路入口治超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给予严厉打击。同时,加强对高速公路周边的国省干线流动治超力度,对故意绕行逃避检测的或者短途越限超载运输严重的地区,还将增加联合流动治超频次。对涉事货运车辆、车辆驾驶员、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落实“一超四罚”。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货车称重检测,不仅可以有效加强高速入口违法超限超载货车管控,也是提高依法治超能力和水平的有力举措,交通部门将扎实推进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进人民福祉,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