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十三届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11月12日,十三届临淄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区委书记、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宋振波主持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白平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海青,齐鲁化工区工委副书记张召才,区委副书记卢华栋,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十一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十二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有关文件,对重点改革任务落实等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
会议指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深刻分析了当前改革的基础优势,对继续推进和落实改革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任务,为我们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区各级要坚定的改革信心和决心,坚持思想在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新旧动能转换、民生改善、生态建设和强化制度创新,真正激发改革发展新活力。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视察山东***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临淄区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视察山东***精神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方案》及34个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责任、细化任务,确保按照时间表和线路图扎实有序推进。特别是要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再发力、再抓实,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为突破口,强化有效制度供给,加快清理无效制度束缚,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保障作用和对改革创新的引领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