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A08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建立并推广行之有效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安全充电模式的建议)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对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第A-083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叶志坚代表:
您提出的A-083号“关于建立并推广行之有效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安全充电模式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小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反映了当前社会对电动自行车安全规范使用的高度关注和迫切需求。在市局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区历来重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监管工作,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开展源头治理
(一)继续加强对目录外非机动车产品销售的监管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本市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相关经营者的日常巡查,对于超出产品目录销售非机动车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涉嫌质量不合格的非机动车等委托第三方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及时立案查处,涉及到外区或者外地生产、销售企业的,及时予以函告。同时,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加强政策宣传,与消防、公安、房管之间协同联动,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加强对违法“拼、加、改”行为的查处
鉴于目前部分经营者在销售中或销售后,对所售非机动车违法进行“拼、加、改”的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将予以重点关注。前期,区市场监管局已通过一店一表的形式对本区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企业进行排查摸底,掌握其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品牌、产品来源等信息。同时,告诫经营者不得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结合日常巡查和投诉举报线索,紧盯本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强化与消防、公安、司法和经济信息化等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坚决打击流通领域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或者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及时对相关线索开展核查,严肃查办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案件。
二、开展实事项目
近两年我区均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即为104个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在此基础上,今年我局继续牵头并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实施“为37个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为民办实事项目。除了配合我局建设的37个小区(50个集中充电场所)以外,区消防救援支队还将额外对100个既有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加装消防设施。此外,区消防救援支队结合“一网统管”建设,在2020年为53栋高层住宅安装了电动车禁入电梯监测系统,一旦发生有电动车进入电梯轿厢及时予以本地语音报警提示并抓拍实时图像上报。
三、开展专项整治
区消防救援支队自2020年10月份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会同我局、各街道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和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快递外卖网点占用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三合一”等违法行为;对每一起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启动联合调查机制,调查生产、销售、改装等环节,追根溯源,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防碍安全疏散等行为的发现劝阻力度,对屡劝不改的实施依法处罚。
四、开展宣传教育
区消防救援支队收集汇总近年来本市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典型案例,制作了2万份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宣传资料,分发给各街道。此外,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站、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在社会单位、住宅小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扑救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积极营造消防宣传氛围,引导群众增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管理要求停放充电,减少入室充电、人车同屋等现象的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小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4月27日
承办单位地址:长岭路115号 邮政编码:200093
承办人姓名:嵇孝昶 联系电话:65135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