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前行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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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来宾市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砥砺前行,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司法行政新贡献,开启来宾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征程。
☆☆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出新举措☆☆
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做好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协调工作,推进法治来宾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起草工作,组织召开2次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会议,印发《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等文件,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实施方案》,在全区率先推行市县两级年终述法与年度考核深度融合的模式,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切实抓好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
☆☆行政立法和文件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区率先出台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组织起草了《来宾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组织开展《来宾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来宾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2021年,市本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文稿662件,提出意见1700多条,参与处理市政府涉法事务171件、参加涉法事务会议156次,审查招商合同、投资协议53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38份。其中,涉及合同纠纷案件5件,避免市政府经济损失近9000万元。
☆☆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获得新突破☆☆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理顺执法体制机制,督促各级各执法单位做好执法监管数据信息录入;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梳理形成《来宾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公布实施,不断提升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并公布实施《来宾市政府部门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来宾市本级地方性法规、规章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来宾市多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助推“放管服”改革工作。2021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91件,同比增长19.26%,共纠错***件,直接纠错率为24.9%,其中市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0件,同比增长26.21%,决定维持72件,撤销28件,确认违法4件,终止8件,直接纠错率为26.02%。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507件,人民法院已作出裁判397件,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87件,确认合法有效20件,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准予撤诉39件,全市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4.47%。其中,市本级共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79件,人民法院已作出裁判71件,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57件,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准予撤诉11件,行政应诉案件出庭应诉率100%,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展现新作为☆☆
建立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投入300多万元配备105台自助服务终端建设,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指尖办”“随时办”“看得见”“有质量”。2021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32件、公证案件2575件、司法鉴定案件92件、受理仲裁案件22件;律师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40次,驻村开展法律顾问活动4537次;推出便民惠民服务措施52项,为群众办实事4200多件,受益群众约10.7万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811个村(社区)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731人。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各类集中法治宣传活动16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多万份,解答法律咨询9600多人次。我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获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林金文同志肯定性批示。法治宣传工作措施、成效获得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军同志肯定性批示。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彰显新担当☆☆
投入12万元,打造10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组建来宾市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2021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6704件,调解成功***22件,及时调处率94.27%,调解成功率95.31%,调解涉及金额1777万元。2021年,我市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排全区第五位。投入32万元在县(市、区)司法部门、乡镇司法所搭建远程视频会见平台20个,有效促进服刑人员改造和方便亲属会见;对接收的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法治教育2985人次;在重点时期,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走访15002人次,组织集中教育1198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16801人次,组织公益劳动12214人次,进行心理辅导702人次。“两类”人员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实现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覆盖率100%,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整治,进行2轮全员谈心谈话,对在职在编干部、离任干部、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并研究整改措施。按程序对县(市、区)司法局拟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复核7人,市司法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调入年轻干部5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力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对3家律师事务所、7名律师作出行政处罚,评查公证、司法鉴定案件1.21万件,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我市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获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林金文同志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顺克同志肯定性批示。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4人;获自治区级表彰、奖励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7人,获来宾市表彰、奖励先进集体11个,先进个人27个。
★★2021年来宾市司法行政系统荣誉榜★★
【荣获全国表彰奖励情况】
象州县委依法治县办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来宾市委依法治市办获评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覃霜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兴宾区司法局凤凰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黄贵明、潘侃被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来宾市司法局获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通报表扬;
余凌云获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个人通报表扬;
郭荣军(广西品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获全国“ 遵法守法 · 携手筑梦 ”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个人通报表扬。
【荣获全区表彰奖励情况】
武宣县司法局、来宾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象州县司法局被评为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
武宣县司法局获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烟党政机关”;
陆琼、彭业、何东隆、莫宇、韦威马、覃小莲被评为广西法治建设先进个人;
谭尚峰被评为2019—2020年度平安广西建设先进个人;
象州县司法局、金秀瑶族自治县司法局获2020年度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通报表扬;
忻城县司法局果遂司法所荣获2021年广西妇女儿童维权项目(信访及舆情处置主题)成果评比优秀奖;
来宾市公证处、武宣县公证处被评为2020年度全区公证机构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等次;
兴宾区司法局获评2016—2020年全区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忻城县委依法治县办、合山市司法局获评2016—2020年全区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覃财锐、韦刚、陆兰鲜获2020年度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通报表扬;
杨春西、李小苗、苏敏军被评为2020年度全区公证员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等次;
覃财锐、盘正旭、覃海刚、韦群忠、陆兰鲜、宋燕华、覃日曼获评2016—2020年全区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荣获全市表彰奖励情况】
忻城县司法局获评2021年度消防工作先进集体;
来宾市司法局江景祖被评为来宾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象州县司法局、武宣县司法局、忻城县司法局、金秀县司法局、合山市司法局获评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来宾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武宣县委依法治县办、金秀县委依法治县办获评2016-2020年全市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兴宾区司法局获评来宾市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
武宣县司法局、合山市司法局获评“来宾市文明单位”;
欧小刚获评来宾市2018—2020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优秀第一书记,张祖就、江山、韦勇振、何正奇、李芳芳、蓝雪芳、罗玲兰获评来宾市2018—2020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优秀工作队员;
江景祖、陈奕心、思婷、覃胤淳、余莉莉、宋燕华、黄燕姣、覃敢、谭宇桥、廖铁旋、盘春兰、陆兰鲜、潘珊珊、覃海刚获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通报表扬;
江景祖、韦妮、覃日曼获评来宾市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
盘正旭被评为2021年来宾政法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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