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隔离期间擅自外出嘉定警方出手了
2月16日上午,嘉定外冈派出所开出两张《法律告知书》,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2月15日,景苑社区接到举报,称有两名外省返沪人员未解除隔离就擅自出门。接报后,景苑社区第一时间联系外冈派出所等相关部门。
据了解,景苑社区在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中发现,在小区中有多家租户,因与来自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根据有关规定,需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居委会工作人员告知他们,有任何困难可电话联系居委会。隔离期间,居委会每日与其保持联系,志愿者为其采购生活物资、处理生活垃圾,保障其隔离期间基本生活需求。在此期间,景苑社区工作人员发现两家隔离户有人外出的现象,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劝告。
2月15日上午,唐某某、王某某因工作需要,在未与居委工作人员沟通的情况下擅自出门, 随后被居民发现并举报。当晚在他们分别返回家时被蹲点驻守的4名辅警“逮个正着”。
2月16日上午,外冈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者一同***,对唐某某等2人进行教育,民警当场向他们开出了《法律告知书》,并重申违反隔离规定的后果:若再发生擅自外出的情况,将对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若擅自外出后造成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两人分别承诺隔离期间不再擅自外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两人及其家人逐一测量体温,当天体温均正常。
居委会也表示将加大对辖区内隔离人员的监督力度,更加主动关切隔离人员需求,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为他们在生活、心理上提供帮助和疏导。
警方提示
在新冠肺炎疫情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特定人员自觉实行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是社会责任,更是法律义务。在此次疫情防控关键时刻,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严格遵守隔离防控措施,亲朋好友也要加强提醒、监督和关心。对违反居家隔离观察规定擅自外出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危险,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立案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上海嘉定”APP,作者:嘉融媒通讯员陈添翼,编辑: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