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鞍山市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汇总表(第1批)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责任单位 | 举报内容 | 重点关注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办理备注 |
1 | LN2020LD0914AS01 | 问题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办理,鞍钢集团矿山公司、千山区、市生态环境局协办。 问题二:市住建局负责办理。 | 1.鞍山周边矿山开采年限久,生态破坏严重,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科学评估,对没有开采价值的矿山进行关闭。 2.全市中小饭店餐饮业油烟低空地排,污染环境。诉求进行整体整治。 | 否 | 部分属实 | 1.截至2019年末,全市筹措资金12.42亿元,实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面积4765公顷,种植果树、云杉、乔灌木等1929余万株。其中:国家、省、市投资8.39亿元,恢复治理3172公顷;矿山企业投资4.03亿元,矿山环境恢复1593公顷。城区周边齐大山、眼前山、大孤山、东鞍山、西鞍山五大矿区的大部分被破坏山体植被基本上得到恢复,一些自然景观得到了妥善保护,市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东鞍山铁矿等8家企业已被自然资源部确定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2.9月15日接到问题后,立即安排城区综合执法部门进行重点部位摸排,经调查,我市部分饭店存在低空地排,污染环境的问题。 | 已办结。 1.2020年-2022年,我市启动鞍山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城市周边矿山生态环境开展集中整治,重点督促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加快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预计治理面积234公顷,专项行动结束后,我市生态环境将会得到进一步改善,长期坚持,形成长效机制。 2.16日,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综合执法“关于省环保督察受理信访相关案件协调会”。各城区、开发区综合执法经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要求全市综合执法部门,立即开展对餐饮油烟地排污染的排查整改工作。明确了时间节点、措施要求及责任主体。一是加大巡查整改力度。全市综合执法部门即日起对所有餐饮企业进行摸排,对能立即整改的,限期15日立即整改,针对目前历史遗留的不能马上取缔的地排餐饮企业,要求建立台账,在2021年4月前逐一销号。对即时产生的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即行即改,及时对存在环境问题的餐饮企业进行规范整改。二是严格审批。对新建的餐饮服务项目,有审批权的部门应该按照《鞍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严准入,从源头上控制油烟污染。 | ||
2 | LN2020LD0914AS02 | 铁东区 | 鞍山市铁东区湖南富力城小区西侧爱家皇家花园小区东侧,马路100多米没修复,缺少硬覆盖,扬尘过大,污染严重。 | 否 | 属实 | 9月14日我区收到关于编号LN2020LD0914AS02环保督查件,铁东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区住建局立即联系市生态环境局铁东分局一同到鞍山市铁东区湖南富力城小区西侧爱家皇家花园小区东侧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对案件提出的马路100多米没修复,缺少硬覆盖,扬尘过大,污染严重问题确认属实。该100米路段为万和街南段延伸至富力城入口,没修复,缺少硬覆盖是由于市住建局对万和街南段实施道路新建工程中,地下排水管线南段至解放东路涉及企业动迁问题,排水管线横跨企业用地。 | 已办结。 市住建局和排水公司对万和街道路及排水问题共同研究整改方案。区政府要求设置排水管线。因富力集团正在施工,运输车辆每天经过,造成扬尘,区住建局要求富力集团每日早晚两次洒水,环卫配合每日洒水,交叉进行抑尘工作,直至该路面修复完毕。9月16日进场对排水管线施工,施工现场设置围档,9月30日完成排水管线改造,10月15日之前修复完成。 | ||
3 | LN2020LD0914AS03 | 铁西区牵头办理,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协办。 | 该公司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在鞍山非法转运300吨废机油。今年3月末已实名举报,对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分局处理结果不满意。(当日累计2次)举报人称环保部门(陈某、艾某、李某某)处理鞍山市润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中充当保护伞。 | 是 | 部分属实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关于鞍山市润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非法转运300吨废机油”的问题,通过调阅该公司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期间企业危险废物转移台账和辽宁省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该单位在此期间发生过转移一次,企业台账标注2020年3月26日向辽宁嘉冠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转移了65.22吨废矿物油,发生转移的65.22吨废矿物油未进行网上系统申报,也未办理转移联单,属擅自转移。2020年8月1日,鞍山市润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更换了危险废物接收处置单位,和锦州泰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废矿物油购买回收战略协议。 | 正在办理。 关于鞍山市润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非法转运300吨废机油”问题由铁西区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联合办理。关于投诉人反映“保护伞”的问题,移交纪检部门调查核实。 | ||
4 | LN2020LD0914AS04 | 市住建局 | 垃圾厂夏季异味大,影响附近小区居民生活。 | 是 | 部分属实 | 2020年9月14日接到省督导组交办给市住建局环境信访案件第一批受理编号:LN2020LD0914AS04关于“垃圾厂夏季异味大,影响附近小区居民生活”。我局接到交办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并责成鞍山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完成调研和整改工作。市住建局、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到现场调研和部署整改工作。 鞍山市羊耳峪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大孤山镇谢家房身村羊耳峪。该场建成于1997年12月, 1998年7月正式启用。设计库容1100万吨,设计日处理规模为1200吨,现每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建设使用年限20年(计划2018年7月封场),由于新填埋场选址工作尚未确定;且羊耳峪垃圾场是鞍山市区内唯一一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尚有两年填埋量的剩余有效库容。因此,市政府决定延期两年至2020年底封场。经调查,该场的填埋区域接近山体顶部,在夏季气温高、气压低的情况下,异味容易扩散至周边地区,特别是处于下风向距垃圾填埋场较近的居民小区。今年夏季来临前(6月3日)启用大孤山生活垃圾中转站,在夏季高温天气情况下,将需要进入羊耳峪垃圾场的生活垃圾暂时存放在大孤山生活垃圾转运站,等到冬季再转运到羊耳峪垃圾场,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异味的产生和扩散。同时,转运站严格按照《生活垃圾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卫生填埋,并高于行业标准进行日常的异味治理工作。 | 已办结。 2018年至今一直沿用中央环保督查组“回头看”期间的整改措施。为进一步解决羊耳峪垃圾场异味问题,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针对夏季高温极端天气(下雨气压低、高温湿度大)的应对措施: 1.继续增加覆盖土厚度,增加到40cm; 2.针对垃圾运输车倾倒垃圾时一车一喷的除臭剂喷洒浓度已经提高到1:75,随着气温升高,将提高到1:50; 3.每天晚上完成当天的填埋作业后,在覆盖土上再喷洒一层除臭剂,然后再覆盖临时膜,覆盖后再在膜上喷洒一层除臭剂,用此方法来尽量减少夜间异味的产生和扩散; 4.积极推进已完成标高180米作业平台区域打井工作,按照设计要求,已经完成打井109口,加大沼气抽取力度,使垃圾堆体形成负压,减少异味的扩散; 5.羊耳峪垃圾场今年5月实施的雨污分流工程,目前已经竣工,雨污分流功能已经达到设计要求; 6.实施大孤山垃圾转运站工程。大孤山垃圾转运站已于2020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 7.今年7月21日前,完成垃圾填埋区域全部裸露部分的PE膜覆盖及渗滤液暂存池的PE膜覆盖修复工作,减少异味扩散,并实现库区内PE膜全覆盖,达到全密闭管理; 8.鞍山市垃圾焚烧项目腾鳌垃圾焚烧场即将于今年10月下旬启用,届时,羊耳峪垃圾卫生填埋场也将同时封场,异味扰民问题将得到解决。 | ||
5 | LN2020LD0914AS05 |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办理,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高新区协办。 | 1.鞍钢集团鞍千矿业露天开采矿石,造成噪声、扬尘污染。 2.未落实国家环保部《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老区铁矿山改扩建规划项目(暨眼前山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2】20号)第四项及第六项规定。 | 否 | 属实 | 1.经查,鞍钢集团鞍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千矿业”)位于高新区齐大山镇,2006年建成投产,是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子公司。露天采场由许东沟、哑巴岭和西大背三个采区组成,铁矿石量约1500万吨/年。采矿作业由钻孔、爆破、凿岩、装卸、运输等环节组成,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和粉尘污染。 2.(1)原国家环保部《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老区铁矿山改扩建规划项目(暨眼前山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2]20号)(以下简称“批复”)第四项规定,积极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做好尾矿库、排土场周边500米范围内,以及露天采区300米范围的居民搬迁安置工作,制订搬迁计划,细化搬迁方案,在具体项目实施阶段予以落实。批复第六项规定,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炸药和起爆材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储存、运输和作业,排土场四周应设置截、排水沟,基底应设置排水系统,坡角处采用大块石填筑,加强坝体观测,并制定应急预案,下游金家岭村实施搬迁。(2)经千山区齐大山镇人民政府确认,齐大山镇金家岭村80户村民所在地块,为国家环保部(环审【2012】20号)第四项及第六项规定涉及村民,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目前未将该地块纳入征地范围内。 | 已办结。 采场牙轮钻机采取钻头喷水和采用集尘罩两种方式消除扬尘;粗破站井口安装有水喷淋设施,用来控制矿石车辆翻卸时产生的扬尘;运输道路采取水罐车洒水,保持路面湿润;2013年至今,分别对停用排土场及采矿场周边复垦绿化约26万平方米;许东沟排岩场由汽车排岩方式改为皮带排岩方式,工程正在建设,预计2020年10月份投放使用。目前,鞍千矿业采矿方式为深凹式露天开采,爆破、凿岩位于采矿坑内,且白天作业。今年第二季度《检测报告》(GOBAAVBZ95760006、LNYX委2020(W)-157-1)数据显示噪声和粉尘排放达标。虽然监测达标,但遇有大风天气条件下矿区还会引起扬尘,影响到附近百姓的日常生活。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会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环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排放。 针对征地动迁问题,鞍千矿业已经向上级矿业公司进行了现状汇报,待上级公司与市政府部门协调解决。 | ||
6 | LN2020LD0914AS06 | 市住建局牵头办理,水务集团、经开区协办。 | 东台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线破损漏出污水,污染农田。(当日累计2次) | 是 | 部分属实 | 2020年8月份,鞍山市连续出现多次极端强降雨天气(降水较历年同期偏多高达52%),大量雨污合流水进入东台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由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仅为10万立/日,8月20日-22日,管网中大量的雨污合流水在管网低点处东台村检查井口外溢进东侧玉米地,导致部分区域玉米地受淹。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东台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线并未破损。部分区域玉米地受淹确实是管网中的雨污合流水在检查井口外溢导致。东台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主要是含氨、氮、磷等成份,而且经过雨水大量稀释,浓度含量也较低,不会对农田造成污染。 | 已办结。 一是加强管网巡查,保障管网完好率,防止因管网破损产生漏水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合理调度,避免再出现雨污合流水从东台污水厂前管网检查井溢流。三是加快东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度,年底前完工,使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5万立/日,增加污水厂处理能力。 | ||
7 | LN2020LD0914AS07 | 千山区牵头办理,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协办。 | 1.鞍山市千山区唐家房镇大唐家苑小区附近矿山有采石场,矿山开采破坏植被。 2.千山区汤岗子镇候爵屯村,附近矿山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 3.在候爵屯与大屯路之间,堆放矿石,凌晨4-5点进行石料加工,产生噪声、粉尘污染。 | 否 | 属实 | 问题1:经现场排查,唐家房镇大唐家苑小区附近没有采石场。但在小区北一公里处有矿业公司东鞍山铁矿排岩场,在该排岩场鞍山市捷迈实业公司有碎石加工行为,有破坏排岩厂植被现象。该排岩场在建东鞍山铁矿初期就已经开始使用,排放的是东鞍山铁矿开采时剥离的山皮土和岩石,东鞍山铁矿于2016年已停止排岩进行复垦,并于2018年完成植被复垦工作,2019年鞍山市捷迈实业公司碎石加工企业陆续向排岩厂中心地段推进造成植被二次破坏。 问题2:经现场调查,该区域属于千山区东鞍山街道候爵屯村,“附近”是指县级公路“房小线”和乡及公路“侯大线”交叉区域(村委会门前),该区域经常有从金和矿业拉砂石料的载重汽车途径该路段。由于矿山拉砂石料车有带泥上路现象和不盖苫布遗撒情况,所以造成村内区域路段有车辆经过导致扬尘现象发生。 问题3:千山区晟旭养殖场无生产迹象。生产选矿设备已部分拆除,近期无生产迹象。部分原石已覆盖。挖沟机和铲车正在作业。2020年9月15日,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委托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反应问题的区域进行空气环境质量(颗粒物)及噪声进行了检测。经检测,晟旭养殖场厂外空气环境质量(颗粒物)及噪声均达标排放。两个距企业最近的居民检测点位颗粒物均满足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噪声满足Ⅱ类标准。 | 已办结。 问题1: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千山区工作协调组已向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发出整改函,要求:1.矿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破坏植被行为;2.矿业有限公司制定复垦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问题2:第一由千山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正式向该区域金和矿业等附近矿山企业下达整改督办函,要求这些源头企业对出厂载重车辆轮胎进行清洗保证不带泥土上路,所有车辆加盖苫布不得出现扬撒情况,从源头彻底治理。第二要求县级路段“房小线”由区交通运输局公路段加强清扫保洁工作,乡级路“侯大线”由东鞍山街道和汤岗子街道加强清扫保洁工作,确保黑色路面干净整洁。第三由千山区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区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队配合在此区域针对路面遗撒情况和车辆带泥上路情况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发现违法行为严肃处理。通过9月15日、16日的联合执法,共处理路面扬撒违法行为6起,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处罚6000元。 问题3:由于千山区晟旭养殖场距居住区较近(最近距离460米),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要求千山区晟旭养殖场挖沟机和铲车夜间停止作业。 | ||
8 | LN2020LD0914AS08 |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办理,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协办。 | 鞍钢集团齐大山铁矿造成粉尘污染,对地下水严重污染、排岩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辽阳市盛兴养殖场生产。 | 否 | 属实 | 经调查,坐落于鞍山市高新区齐大山镇和辽阳市宏伟区兰家镇的鞍钢集团齐大山铁矿,其中,群众投诉位于辽阳市宏伟区兰家镇排岩场产生粉尘和噪声影响到辽阳市盛兴养殖场生产,属于跨界污染,根据省生态环境厅会议纪要,由辽阳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处理齐大山排岩场环境信访问题。 | 已办结。 建议此件由辽阳市相关部门处理。 | ||
9 | LN2020LD0914AS09 |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办理,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市应急管理局、高新区协办 | 举报人称眼前山矿山,鞍千矿业,西大背排岩厂未落实环保部环审〔2012〕20号文件和环办函〔2014〕1679号文件相关要求,在露天采矿过程中产生粉尘和炮震影响周边居民。 | 否 | 属实 | 经调查,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眼前山分公司于2012年按原国家环保部环评批复文件(环审[2012]20号)要求转入井下开采,目前正在建设中。鞍钢集团鞍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千矿业”)露天采场由许东沟、哑巴岭和西大背三个采区组成,铁矿石量约1500万吨/年。采矿作业由钻孔、爆破、凿岩、装卸、运输等环节组成,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和粉尘。西大背排岩场是鞍千矿业三大排岩场之一,局部场地投入使用。 关于“未落实环保部环审(2012)20号文件和环办函(2014)1679号文件相关要求”问题。经千山区齐大山镇人民政府确认,齐大山镇金家岭村80户村民所在地块,为国家环保部(环审【2012】20号)第四项及第六项规定涉及村民,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目前未将该地块纳入征地范围内。 针对“露天采矿过程中产生粉尘和炮震影响周边居民”的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安排专人赴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眼前山分公司、鞍千矿业分公司现场检查核实,经查,反映的问题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眼前山分公司、鞍千矿业分公司采场爆破点距离附近居民最近距离约650米(利用专业测量设备测量),爆破作业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的安全距离(300米)的标准,因此,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但是进行爆破作业时采场周围确实存在扬尘和震动问题。 | 已办结。 采场牙轮钻机采取钻头喷水和采用扑尘罩两种方式消除扬尘;粗破站井口安装有水喷淋设施,用来控制矿石车辆翻卸时产生的扬尘;运输道路采取水罐车洒水,保持路面湿润;2013年至今,分别对停用排土场及采矿场周边复垦绿化约26万平方米;许东沟排岩场由汽车排岩方式改为皮带排岩方式,工程正在建设,预计10月份投放使用;2020年矿业公司计划投资376.18万元对西大背等停用排土场进行绿化复垦,现已签订施工合同,该工程近期将开始施工。目前,鞍千矿业采矿方式为深凹式露天开采,爆破、凿岩位于采矿坑内,且白天作业。今年第二季度《检测报告》(GOBAAVBZ95760006、LNYX委2020(W)-157-1)数据显示噪声和粉尘排放达标。虽然监测达标,但遇有大风天气条件下矿区还会引起扬尘,影响到附近百姓的日常生活。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会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环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排放。 针对征地动迁问题,鞍千矿业已经向上级矿业公司进行了现状汇报,待上级公司与市政府部门协调解决。 市应急管理局安排专人赴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眼前山分公司、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鞍千矿业分公司等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并举一反三地查找矿区周围的安全隐患。责令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要加强对所属矿山开采企业的安全管理,确保采场周边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落实。 | ||
10 | LN2020LD0914AS10 | 高新区 | 1.鞍山市皇冠一品小区4、5期施工车辆出入无清洗,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扰民。 2.施工工地及小区堆放建筑和生活垃圾在路边,未能日产日清。 | 否 | 部分属实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此案件责任部门为高新区城建办。9月15日,接到编号为LN2020LD0914AS10的交办件后,高新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由高新区城建办、综合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召开现场办公会调查核实,一是关于“皇冠一品施工现场无门前车辆清洗设备及施工现场内扬尘、施工噪声扰民”问题不属实。皇冠一品施工现场北门门前已配备车辆清洗设备,正常使用。施工现场主体施工已完成,正在进行小区道路平整、园林设施施工,施工过程中未发现施工扬尘及噪声现象。 二是关于投诉的“皇冠一品工地存在堆放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未能日清日结”问题,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在皇冠壹品“6.1”期工地东侧有一些建筑及生活垃圾堆积问题。 | 已办结。 2020年9月15日,高新区城建办责令建设单位负责人、皇冠一品物业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立即立行立改,已派人将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完毕。相关部门也将实施常态化严格管控,消除施工扬尘、噪声扰民隐患和乱堆乱放建筑及生活垃圾现象,确保此类投诉问题不再发生。 | ||
11 | LN2020LD0914AS11 | 高新区 | “小鱼故事”饭店上午10点30到下午2点,下午4点30到晚8点存在油烟和噪声污染。 | 否 | 部分属实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此案件责任部门为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9月15日,接到编号为LN2020LD0914AS11的交办件后,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当日管委会发展中心、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等相关部门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经查,该饭店营业时间为早10点至晚上21点。关于所反映油烟污染问题,该饭店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保持正常使用,净化后的烟气经开发商预留的专用烟道排放至临街一侧。关于“噪声污染问题”所称的噪声,是饭店在营业期间,厨房排风产生的噪音,排风管安装有隔音板。 | 已办结。 2020年9月15日,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请第三方生态环境检测机构辽宁友信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小鱼故事饭店油烟和噪声污染问题进行环保监测。检测频次,一天五次。油烟检测结果为:检测点位为净化器出口,5次监测结果均达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噪音检测结果为:检测点位为声源外1米处,噪声为59dB(A),在合格范围内。高新区建成区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噪声执行2类标准。 | ||
12 | LN2020LD0914AS12 | 铁西区 | 1.金达莱烧烤店无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接排放,异味扰民。 2.金达莱烧烤店烧炭烟囱不足2米,希望烟囱加高,烧炭气体建议从管道排放。 | 否 | 属实 |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2020年9月15日,铁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组织区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分局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经现场勘察,金达莱烧烤店共有四个排烟管道,其中三个排烟管道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四个排烟管道均高于楼顶,高空排放。 第二个问题:经现场查看,金达莱烧烤店生碳位置未安装净化装置,无烟道。 | 正在办理。 第一个问题已办结。执法人员对该饭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三个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烟道立即进行整改。2020年9月16日下午,执法人员再次到达现场检查,该饭店已购置三台油烟净化装置,并已安装完毕,投入正常使用。 第二个问题正在办理。2020年9月16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金达莱烧烤店生炭位置安装了收集管道,通过新安装的油烟净化装置连接排烟管道高空排放,整改完毕。铁西区综合执法局已委托精诚检测公司对金达莱烧烤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目前,正在检测中。 | ||
13 | LN2020LD0914AS13 | 高新区 | 台湾卤肉饭、杨家清真饭店油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 | 是 | 不属实 | 已办结。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2020年9月14日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受理编号LN2020LD0914AS13交办件后,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管委会发展中心、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杨家清真饭店、齐品达烤肉饭(台湾卤肉饭)位于高新区万科城1期9号楼临街商住综合楼下。杨家清真饭店营业时间为早9点至晚上21点,齐品达烤肉饭(台湾卤肉饭)属外卖性质,营业时间为早8点至晚上20点。一是关于投诉所反映油烟污染问题,两家饭店均已在室内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保持正常使用,净化后的烟气经开发商预留的专用烟道排放至临街南侧。二是关于噪声污染问题,两家饭店的厨房均在饭店内部的北侧,紧邻居民区。投诉所反映噪声为饭店在营业期间后厨内产生的噪音。 | 已办结。 2020年9月15日,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请第三方生态环境检测机构辽宁友信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杨家清真饭店、齐品达烤肉饭(台湾卤肉饭)油烟和噪声污染问题进行环保监测。检测频次,一天五次。 杨家清真饭店油烟检测结果为:检测点位为净化器出口,5次监测结果均达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噪音检测结果为:检测点位为声源外1米处,噪声为48dB(A),在合格范围内。 齐品达烤肉饭(台湾卤肉饭)油烟检测结果为:检测点位为净化器出口,5次监测结果均达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齐品达烤肉饭(台湾卤肉饭)噪音检测结果为:检测点位为声源外1米处,噪声为50dB(A),在合格范围内。高新区建成区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噪声执行2类标准。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1 21:44: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