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事项类型 |
审批类 |
受理机构 |
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 |
申请条件 |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符合消防、卫生管理的要求。 |
申请材料目录 |
1.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 |
收费标准与依据 |
无 |
办理程序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向原备案机关重新备案。 |
办理依据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5年3月23日***令第439号)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8月30日文化部令第34号) |
其它 |
机构信息
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
审批部门
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
受理地址
黄兴路2022号(杨浦区招商服务中心企业办证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65189398
投诉机构
杨浦区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65188708
投诉地址
控江路1155号三楼
投诉信箱
ypqwhjscb@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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