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2019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的公告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2019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2019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有关要求公示如下:
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2019年度拟开展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4宗,分别为玻璃用砂岩1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宗,砖瓦用页岩矿2宗,实际开展项目宗数已结算为准。评估费用按照14000.00元/宗(大写:壹万肆仟元/宗)包干使用。
二、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方式、时间、地点及条件
本次公开选择评估机构以摇号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9:00至2019年6月5日17:00,报名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15室),请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3);
2、符合***2所列条件的机构自述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3、矿业权评估机构承诺书(***4);
4、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有评估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资料需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注:可通过传真、邮寄及现场报名三种形式报名参加本次摇号活动,以我局收到完整报名资料时间为准,逾期未收到完整报名资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联系人:李翔,联系电话:0831-5723269,传真号:0831-5881696.
三、具备摇号资格评估机构名单的确定
我局将按照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相关规定及本公告要求,公平、公正审查各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确定符合摇号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单,并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地址:http://www.ybp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0日,对符合摇号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单有异议的,可持有效证件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1日12:00时到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15室)反映。
经公示及异议反映处置后,我局将于2019年6月11日将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名单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四、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摇号时间和地点
1、摇号时间:2019年6月12日(星期三)10:00。
2、摇号地点: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注: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视自身情况自愿到现场参加摇号活动,自愿参加的,应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五、中选评估机构的确定
2019年6月12日10:00时,我局将在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公开进行摇号,从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中选评估机构,承担我县2019年度全部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同时,我局将于2019年6月12日12:00前送达(或传真)中选通知书,并将摇号结果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六、项目合同的签订
中选评估机构在接到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15室签订屏山县2019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合同。逾期未前来签订项目合同的,我局将取消其中选资格;亦未提供原因说明的,我局将禁止其参加我县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叁年,并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且抄告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情况。
若中选评估机构未按时前来签订项目合同,被取消中选资格,我局将择日重新进行公开摇号,从剩余的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中随机抽取一个承担我县2019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摇号、公告、合同签订等程序同上述公告约定程序。
***:1、屏山县2019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2、屏山县2019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报名表
3、关于参加屏山县2019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活动的承诺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