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买卖合同起纠纷诉前调解止纷争
“多亏了你们,没几天就帮我要回了货款,实在是太感谢了!”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张某满怀感激之情向承办法官佟彤和调解员庞桂珍送上了一面印有“高效务实 执法为民”的锦旗。
自2017年起,外地某公司多次在张某处购买水泥,其间多次拖欠货款,经双方对账确认,外地某公司共欠张某70余万元货款未支付。张某多次向该公司索要未果,遂诉至淄博高新区法院。
为了尽快解决纠纷,让企业的发展经营尽快步入正轨,同时也为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法院保全团队第一时间依据张某的申请,进行网上审核后冻结了外地某公司银行账户的相应存款。在案件转入佟彤速裁团队后,承办法官佟彤指导调解员庞桂珍采取调解的方式进行纠纷化解,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用司法确认的形式达成调解。通过和双方多次沟通,了解争议焦点后,调解员庞桂珍又通过电话、微信及面谈的方式组织双方调解。承办法官也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明理,不断与双方协商沟通。最终在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调解协议签订当日即履行完毕,外地某公司将70余万元货款过付给了张某,淄博高新区法院为外地某公司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案件在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前提下,也尽可能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诉源治理”的思路贯穿于所有案件的所有环节,坚持把非诉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民事审判新模式、新方法,形成“诉源治理”合力。正确引导案件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同时,妥善处理涉企案件,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王腾 审核人:张建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