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泰油品装卸有限公司码头货种调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情况简述
为配合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等客户货种装卸服务需求,满足双方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保障中海油气泰州石化等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平衡,完善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化学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交通运输配套设施,泰州海泰油品装卸有限公司拟针对码头运输物料品种进行调增,将货物品名调整为润滑油、原油、燃料油、沥青、汽油、柴油、石脑油,共7个货种;相较于原环评,吞吐货种增加了石脑油、燃料油。项目不涉及投资,仅增加转运货物品种,仍然利用原有管道并输送,码头岸线不增加仍为275米,设计吞吐量不变仍为150万吨/年。原环评批复润滑油吞吐量10万吨/年,柴油吞吐量6万吨/年,原油吞吐量110万吨/年,沥青吞吐量20万吨/年,汽油吞吐量4万吨/年。货种调增后,设计润滑油吞吐量1万吨/年,柴油吞吐量4万吨/年,原油吞吐量110万吨/年,沥青吞吐量20万吨/年,汽油吞吐量2万吨/年,燃料油吞吐量12万吨/年,石脑油吞吐量1万吨/年。
本次货种调增依托厂区现有布置、工程内容、公辅工程以及污染防治措施,不涉及实质性工程内容。
二、污染物产生、防治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货种调整后,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种类与现有项目相同。废气种类主要包括:码头装卸过程中产生的逸散油气、库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有机废气、扫线废气、停靠船舶辅机废气、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废水包括:船舶生活污水、码头生活污水、码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绿化用水。噪声主要来源于装卸机械噪声和船舶鸣号产生的交通噪声等。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船舶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含油污泥、含油废物、废活性炭。
1.废气
海泰油品公司已完成货种调增,废气污染物排放贡献已体现在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浓度中。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其中SO2、NO2、PM10、PM2.5、CO、O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值。
2.地表水
船舶生活污水接收上岸、收集后委托第三方单位泰州长江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置。员工生活污水通过厂内生活污水管网收集、化粪池处理后,经生活废水排口排入市政管网,排往污水处理厂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码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排入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污水站处理后排往污水处理厂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赵泰支港。
3.噪声
海泰油品公司已完成货种调增,项目一公里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合理的处置,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下水
正常状况下,污染物无超标范围,拟建项目正常工况对地下水无影响。在非正常工况发生废污水或污染物渗漏情况下,由预测结果可知,污染物泄漏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但整体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地下水径流的下游方向,污染物在地下水对流作用的影响下,污染中心区域向下游方向迁移,同时在弥散作用的影响下,污染羽的范围向四周扩散。
6.土壤
本项目废水池严格按照土壤和地下水保护措施进行防渗,保证提升泵房区域无泄漏,在各项防渗措施完好的情况下,可保证废水对厂区内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控。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海泰油品公司已编制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在百度网盘进行公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YoxfMlDZ2XsRDPi9Lv9lQ 提取码:ukt1),以利公众查询;公众也可通过联系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借阅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如下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YoxfMlDZ2XsRDPi9Lv9lQ 提取码:ukt1)获取公众意见表,也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泰州海泰油品装卸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总
联系电话:0523-86391024
联系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滨江引江河路6号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 系 人:唐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60
传 真:025-85699000
电子邮件:317710965@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1.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2.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