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20182号挂牌出让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8月06日发表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
邢国土告字[2018]2号 | ||||||||||
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 | 竞买 | |||
起价 |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计容建筑面积(㎡) | 建筑 | 绿地率 | (元/㎡) | ||||||
密度 | ||||||||||
邢国土[2018]2号 | 振兴二路以东、河盛大街以北 | 139057.7平方米(208.587亩) | ≤2.2 | 305927 | 70 | 1325 | 40536 | |||
≤25% | ≥35% | 住宅 | ||||||||
备注 | 以上地块挂牌起价为楼面地价,增价幅度为10元,土地成交后按成交楼面地价×计容建筑面积计收出让价款(取整至万元)。 | |||||||||
以上规划摘要不能详尽之处,以该地块的规划条件或意见为准。 | ||||||||||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列入工商、税务部门、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 | ||||||||||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网上挂牌的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应于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30日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http://www.xtsxzfw.gov.cn/)查阅或。 | ||||||||||
五、申请人应于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30日15时30分前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以上传扫描件的方式提交申请(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而无法提交),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其他形式竞买申请;竞买人自行登录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网(www.xtcqw.cn)或金马甲网(www.jinmajia.com)在动态报价大厅完成网上“申请报价”,过时不再受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15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8年3月30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
本次挂牌出让的一宗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 ||||||||||
1、收款单位: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 |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八一路支行 | ||||||||||
账 号:5020***********20 | ||||||||||
2、收款单位: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 | ||||||||||
开户银行:邢台银行汇通支行 | ||||||||||
账 号:8808***********0102 | ||||||||||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举行;挂牌时间为: | ||||||||||
邢国土[2018]2号地块:2018年3月21日9时至2018年4月3日10时(10个工作日) |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
(一)网上挂牌出让过程包括挂牌阶段(即自由报价阶段)和竞价阶段(即限时报价阶段),挂牌时间(即自由报价阶段)截止时,所有竞买人自动进入竞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 | ||||||||||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是以现状挂牌,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了解。 | ||||||||||
(三)本次土地挂牌出让只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以上传扫描件的方式提交申请,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 | ||||||||||
竞买人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网址:http://www.xtsxzfw.gov.cn/),点击“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陆”,选择“国土交易”入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方可获取出让文件,进行网上提交申请、报价和申请报价等操作。具体操作见《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和《金马甲网络动态报价竞买人操作手册》。 | ||||||||||
(四)邢国土[2018]2号地块挂牌起价为楼面地价,增价幅度10元/平方米,土地成交后按成交楼面地价×计容建筑面积计收出让价款(取整至万元)。 | ||||||||||
(五)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 ||||||||||
(六)邢国土[2018]2号地块的具体规划要求以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或意见)为准。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城乡规划局,电话:0319-2261061。 | ||||||||||
(七)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邢国土[2018]2号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六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 ||||||||||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河北省邢台市国土资源局。 | ||||||||||
八、联系方式 | ||||||||||
联系地址:邢台市国土资源局(邢台市泉北西大街769号) | ||||||||||
联系电话:0319-2627120 | ||||||||||
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 | ||||||||||
联系电话:0319-2686156 | ||||||||||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 | ||||||||||
2018年3月1日(来源:邢台市国土局)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17:14:2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