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综合服务职能服务体系建立
市人社局全力推进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已基本形成集就业、社保、人才、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劳动监察等服务职能为一体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
近年来,市人社局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为目标,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服务体系。2013年—2017年,累计征引省厅奖补资金1554万元。特别是2017年,“以奖代补”资金征引量达552万元,在全省名列第一。在资金有效保障下,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平台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成效明显。
我市通过政策扶持、财力支持、“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的乡镇平台进行改造提升,确保服务所总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业务大厅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市级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100万元,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配备了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身份证读卡器、电子显示屏、档案柜等,大大提升了服务经办能力,有效改善了服务所的视觉形象。同时,全市人社系统强化人员队伍服务能力建设,所有乡镇(街道)服务所全部实现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能、建设标准、设备配置、标牌标识“六到位”。为了强化服务职能规范效能建设,我市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规范乡镇(街道)服务所职能,不断拓展服务事项,实现了经办业务涵盖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劳动监察、争议调解、劳动关系协调、职业技能培训等多项人社公共服务职能,极大地方便了基层群众,真正做到了“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