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扶绥县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企业公示(第一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1号)的精神,经扶绥县社会保险事业经办机构审核,现将符合申领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条件的6家企业(第一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8月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扶绥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待遇核定股。邮寄地址:扶绥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7号窗口,邮政编码:532199。举报电话:0771-7516627。如经公示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返还资金。
***:2021年扶绥县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第一批)
扶绥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