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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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8日发表
菏财采[2022]10号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2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菏财采[2022]10号菏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通知》.pdf
菏泽市财政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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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3:07: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