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计生委五个强化构建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机制
(一)强化《条例》落实,构建统筹管理格局。一是加强《条例》的再宣传、再贯彻、再落实,充分引导各级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二是全市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了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三是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民政、卫生、教育、统计等部门的协作,积极探索一口采集、多口使用的信息采集共享机制,综合治理机制初步形成;四是建立了人财保障机制,各县区均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及设施,服务管理经费也纳入了财政保证。
(二)强化权益保护,推进基本服务均等。一是全市将流动人口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纳入了实施人群,提供免费服务;二是进一步拓宽了流动人口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渠道,在每一个社区(村)均设立了避孕药具发放点;三是建立了191个便民维权站,开通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并落实了相应的工作职责,确保了流动人口诉求渠道畅通;四是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全市共救助流动人口困难家庭161户,建留守儿童之家13个;五是全市在流入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及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24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达30万人,进一步增强了流动人口自我服务、自我维权的能力。
(三)强化全员统计,提升信息互动效率。一是提高流动人口婚育信息准确率,在今年6月至9月全市开展了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调查核实工作,目前,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达95%,流动育龄妇女入库率达96%;二是加强了对SCPIP流动人口系统的指导培训和监督,目前,县级应用率达100%,乡级应用率达98%,流出地信息协查反馈率达95.6%,居全省前列。
(四)强化协作实效,扩大双边协作区域。在进一步夯实省内协作的基础上,深度推进省际协作,扩大协作范围。今年来,与海口、西藏、新疆、西安等9个省市新建立了双边协作关系,分别在管理网络化、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全面加强合作,流动人口得到实惠。
(五)强化考核机制,完善目标考核办法。一是按照国家、省要求,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市及县区均将SCPIP流动人口子系统运用及省际网络协作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了党政综合目标及人口计生业务目标考核;二是市及县区均建立了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加强任务落实,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