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害市场法不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状况分析
2002年一年来,我市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明显战果。先看这样一组沉甸甸的数字:
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经济案件663起,涉案金额达3.8亿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7亿元,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266人;全市共查处各类制假售假案件
1752起,查获假冒伪劣商品货值1117万元,端掉制假售假窝点112个;文化市场清理查缴非法音像制品42.5万张,取缔了一批非法“网吧”;查处涉税违法案件
5897起,查补税款、滞纳金4.24亿元;共通报制裁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9户,涉及逃废债本息11.5亿元。
全市两级法院则共受理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9件,在已生效判决中对犯罪分子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并处高额罚金或单处高额的罚金
刑。
在为这一系列打击成果拍手称快的同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一些突出特点和动向值得我们关注。记者从中着重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采访。
在执法机关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尽管近年来总体上得到了控制,特别是近两年来我市法院收案总量趋于下降。但是以下犯罪案件显现的趋势值得引
起高度重视:首先,扰乱市场秩序罪收案数量明显增加,主要表现为合同诈骗罪案大幅上升,全市两级法院一年来共受理了合同诈骗罪案22件;非法经营罪也开始增多,2002年
还首次出现了非法倒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犯罪行为。再是,在法院受理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案中,出售、运输、购买、持有、使用假币罪居多,2002年还首次出现了违法发放
贷款罪案两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则更显现出较大的危害性。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审结的一起某商厦非法集资案,被告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采用“存款让利销
售”、“合同购物”等形式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余元,受害群众众多,这一非法集资行为还造成了其他纠纷,如被告人将非法吸收的存款高息借贷给他人致使大部分款项无法收
回,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但此案带来的一系列不良影响却难以抚平。另外,票据诈骗等金融诈骗罪、虚开增值税***等危害税收征管罪等类型犯罪数额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
隐蔽。
与此同时,在我市法院受理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群体特点也耐人寻味。此类犯罪分子以农民、私营业主、个体劳动者及流动、无业人员为主,其
中,2002年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是农民、流动无业人员的占一半以上。此类犯罪主体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高中以下居多,犯罪手段也并不高明,其惯用的伎俩多是
利用管理或法规的漏洞,或利用人们的投机心理作案。另外,偷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走私普通货物等单位犯罪也不容忽视。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这一系列实际状况,在给我们带来多方防范经济犯罪、完善有关经济法律规定等诸多警示的同时,也给有关职能部门提出了一些应当切实***的课题———
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管理体制,对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都要纳入有序的管理之内,尤其要在企业中倡导诚信原则并切实建立起信用制度;要进一步将流动人口、进
城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管理纳入依法、规范管理的轨道,从源头上控制经济犯罪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各有关部门要严肃执法、密切协作,
坚决遏制此类犯罪猖獗的势头,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