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高速追车致人死亡见死不救徐州一派出所指导员被提起公诉
据新华社南京9月7日电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一名派出所指导员在率队巡逻中,越权下令高速追车,在无辜被追车辆发生翻车事故后又见死不救、逃之夭夭。9月4日,睢宁县
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其提起公诉。睢宁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闫某身为人民警察,在执勤巡逻中应严格遵守公安部有关规定。公安部《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警务规范》第
33条、38条明确规定:“对一般违法犯罪嫌疑人乘坐的车辆及一般违章车辆不得进行高速追截,避免给违章人、乘客、被追车辆及其他人员、财物造成危害”;“驾驶员如有逃
逸,应及时向上级或者指挥中心报告布控查缉。”闫某在巡逻执勤中,超越自己职权行使权力,对未发现违法犯罪嫌疑的车辆擅自决定进行高速追截,造成一人死亡、车辆报废的严重
后果,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