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任务分解责任落实举措确保实现十三五高起步
《沈阳市大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经沈阳市大东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后,我区加紧对主要发展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任务等进行了分解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明确了牵头部门,并印发了《沈阳市大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为确保《纲要》实施,《方案》在分解明确各项任务目标责任的同时,还对各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别是负责部门要结合实际,将牵头承担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成年度计划加以推进,并于每年12月上旬把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形成报告,报区政府有关部门纳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是加强监测评估。由区发改局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包括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全面评估。
三是加强责任考核。由区政府绩效考评办公室对各部门“十三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督察和考核评价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