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结束通过森林防火条例
青岛日报讯 青岛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昨天上午结束。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 森林防火条例》、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长聚,副主任王永生、张先平、孔心田、魏景瑞、马论业、于锦初、宗和、栾景裘、任群先、邢厚仁,秘书长邱广茂和28名委员出席会议。于锦初主持了昨天上午的第二次全体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万振东作的关于《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先后表决通过了《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另发)。
会议表决通过的《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本次会议对《关于加强和规范青岛市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我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学校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进行了审议,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会议还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解决库区移民村问题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市政府工作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意见。会后,有关方面将研究办理、督办落实。
15日上午,会议举行专题讲座,邀请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顾问、研究员、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原主任程湘清作了“和谐社会的制度保证”的报告。报告阐述了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关系、如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证、如何推进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等。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青岛海事法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昨天上午的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