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物价局专项工作评议取得积极成效
10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市物价局专项工作报告,经过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我局在六个专项工作评议对象中位居前列,专项工作评议取得积极成效。 2017年,市物价局被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部门,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评议主题,瞄准“走在前列”目标要求,把专项工作评议作为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重要契机,积极主动作为,狠抓整改落实,价格机制改革实现了新突破,价格服务效能有了新提升,作风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整体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一是围绕加强和完善价格调控,保持了物价基本稳定。1-9月份,全市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9%,比全省低0.5个百分点,比全国低0.6个百分点。二是围绕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助力工业强市建设。全面落实并推进了阶梯电价、阶梯气价和阶梯水价政策,积极推进全市“电代煤”“气代煤”工程,并先后为部分企业落实电价补贴15177万元,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工业强市建设。三是围绕落实“三最”目标要求,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修订完善了“三最”城市指标体系,落实收费事项目录清单管理,持续保持了“三最”目标要求,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四是围绕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全面落实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和“双公示”制度,认真开展涉企收费专项调查和检查,维护了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五是围绕促进价格依法行政,夯实了物价基础工作。修订完善了市物价局审价委员会和案审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出台了重大价格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等6项制度规定,大力夯实物价基础工作,今年以来开展成本监审项目5个,净核减成本1543万元;办理价格认定55件,标的额1785万元;受理价格咨询和举报投诉2406件,办结率100%。六是围绕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创新思路打造品牌。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开31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3项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权限。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和价格指数体系建设双双实现“新突破”。打造“价格服务进企业”、“价格信息社会服务”和“平价商店”稳价惠民品牌,为企业、社会和群众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