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传递哪些信号
***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对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部署。“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放开了啥?哪些短板将补齐?市场放开后,政府如何更好发挥作用?
“全面放开”放开了啥
《意见》明确,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其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这一任务将于2016年12月底完成。“放宽外资准入,不仅将巩固已有的外资养老服务资源,而且会吸引更多外资进入,对于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完善具有突破性意义。”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所长杜鹏说。
根据《意见》,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按“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这将改变过去必须“先证后照”的困难局面。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做连锁复制,过去没有明确界定是否可行。此次《意见》明确,可以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将补齐哪些短板
《意见》明确提出向居家社区服务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进一步扩大护理型服务资源,大力培育发展小型化、连锁化、专业化服务机构。
针对当前存在的养老服务短板,《意见》提出一些具体目标和要求--
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提出加快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服务。鼓励建设小型社区养老院,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
在农村养老服务方面,提出鼓励各地建设农村幸福院等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改造,为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的养老服务。
针对城市中普遍存在的老年人生活设施不便利的问题,《意见》提出,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
政府如何发挥作用
全面放开市场后,政府做什么?“优化市场环境是核心答案。”民政部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委员乌丹星说。《意见》明确了降门槛、宽准入、简环节的思路:举办养老机构审批过程中涉及的部门,都要主动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加快推行养老机构申办一站式服务,建立“一门受理、一并办理”的网上并联审批平台;根据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既保障安全、又方便合理的养老机构设立和管理配套办法。
在完善价格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分类价格管理的整体思路: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由经营者合理确定,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监管;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按照非营利原则,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