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中学蓝排球场等设施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对第五中学蓝排球场等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鞍山市教育局
2.集中采购机构: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3.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3.项目名称:第五中学蓝排球场等设施建设工程
4.工程地点:五中院内
5投资总额:125万元
6.工程范围:新建篮球场三块、排球场两块,四周设铁艺围栏;新建自行车场500平方米,设270个车位停车棚及铁艺围栏;维修人防通道。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0年9月1日,竣工日期2010年10月15日。
二、承包商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有相关工程施工经验及业绩。
三、承包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本项目对承包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凡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承包商,请携带下列资料前来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可以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8)拟派驻本工程的二级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三级项目经理证(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及该建造师五年内承担过的同规模类似工程业绩,资金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原始合同;
(9)资格预审申请书4份(加盖公章),格式地址如下:http://www.anshan.cn/ztlm/ztb/doc/3.doc
以上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承包商方可参加本次谈判。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0年8月9日至2010年8月13日(公休日除外),每天8:00时-11:00时,13:00时-16:30时。
2.地点: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204房间。
注:承包商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如不参加谈判,请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放弃理由或原因书面告知市招标中心,否则该承包商的行为将被视为恶意放弃并记入市政府采购诚信档案,所产生的后果由该承包商负责。
五、递交谈判保证金、竞争性响应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整)。
2.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8月16日11:00时以前。迟到视为弃权。
3.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年8月18日下午14:00时。迟到视为弃权。
4.竞争性谈判时间:2010年8月18日下午14:00时。
5.地点: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评标二室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形象进度达到20%后,开始办理首次拨款手续,拨付额度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以后承包人于每月24日前报当月完成工程量,发包人审定后于次月24日前按80%的比例将工程款拨付给承包人。工程竣工后,工程款拨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
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决算经市财审中心审核,建委造价处委托中介机构复核,报经市政府批准,工程款拨至经审核的工程决算额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待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办理拨款手续时,承包人须填写《工程计量单》(中间验收结算单),作为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同时须持《进度付款申请单》(发包方5份,监理、承包人各一份)。
七、评审原则、谈判方法
1、评审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2、谈判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谈判的最低报价方法。
八、本项目谈判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
联 系 人:许晓萌 宋秀娟
电 话:0412-226306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崔岩
电 话:024-23399018
传 真:024-23399018
电子邮件:cehua1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