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发改局开展全县商品房销售价格监督检查
根据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转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株发改发〔2017〕228号)的要求。为了纠正和查处商品房销售价格中的不明码标价行为,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近期,我县将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是国家、省、市今年来力度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商品房价格专项检查,我县将采取县发改局和县房产局联合执法的方式对全县的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内容包括: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表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