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四项措施抓扶贫生态移民惠及群众4600人群众
威宁以扶贫生态移民“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为重点,采取四项措施实施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工程主要集中在东风、迤那、玉龙等14个乡镇安置区,建设生态移民安置住房1068套、12万平方米,惠及群众4600人。
工作创新。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实施搬迁移民,将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融入到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工程中;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打造、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中央、省和市、县各类扶贫资金资源,鼓励农民自筹资金;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对不同搬迁的对象实施不同的补助标准,减轻贫困农户搬迁安置负担;引进龙头企业,推广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加强移民后续发展和就业创业扶持;对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县级报账、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确保项目资金不滞留、不挤占、不挪用。
强化领导。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一系列支持扶贫生态移民政策措施,实行领导包干,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协调村、组、农户加强建房用地调整,积极争取有关政策支持,减轻群众建房负担,及时做好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等工作。
科学选点。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宣传生态移民政策,杜绝“等、靠、要”思想,对生态区位重要搬迁的农村人口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生态移民家庭档案,制定生态移民与扶贫移民实施规划,选择交通便利、生产生活条件较好且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小集镇为安置点,建设生态移民小区,共享基础设施。在移民安置点的规划建设中,尊重民风民俗,规划公共场所。
监督考核。建立责任分解、***问效、督办督查、专项巡查、考核评价等制度。实行党、政领导负责制,将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纳入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考核,保证工程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