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日开始对药店和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劳动保障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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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31日发表
我市近日开始对药店和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劳动保障年检
日期:2009-01-01|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药店和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劳动保障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近日开始对药店和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2005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年检。
此次年检除了对定点药店进行年检外,对非定点药店、非定点医疗机构同时进行年检,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执行就业备案制度、订立劳动合同、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执行工时制度、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
据了解,本次劳动保障年检将在严格审查各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同时,建立健全药店和医疗机构的管理台帐,纳入劳动监察网络监管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预防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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