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资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出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规定和要求,为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规划资源局、市司法局于11月8日联合印发《规划资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文件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免罚清单”的发布是本市规划资源领域跨出创新执法方式的一大重要举措,是在现有执法体制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制度供给质量,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让管理相对人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的重要创举。“免罚清单”的发布也是在现有规划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基础上,对本市各级规划资源执法部门在适用“不予处罚”的裁量权上的进一步规范,是裁量基准的重要补充,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本市规划资源领域执法精细化水平。同时,“免罚清单”的发布施行也将进一步助力本市不断优化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制定的免罚情形涉及“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制定的依据主要是新行政处罚法中有关“首违可以不罚”的规定,市规划资源局与市司法局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广泛听取意见,最终以“免罚清单”形式建立了规划资源领域不予处罚的制度规定,打通了法律适用与行政执法实践之间的通道,为基层执法部门在具体适用不予处罚提供了明确依据,使免罚有据可依,减少执法争议。同时,对行政相对人而言,“免罚清单”也不是简单的免罚,而是对市场主体的一些轻微过错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其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减少和降低因行政处罚而带来的诚信制约等负担。通过更有温度的执法方式,使其进一步了解和知晓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觉守法的意识,进一步推进“全社会知法守法”,构建良好的执法氛围。
“免罚清单”的发布,并不是预示着本市规划资源领域的管理要放松执法监管,“容错”绝不意味着“纵错”,而是在兼顾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下,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管理对象主动守法、自觉守法的举措。同时,对于那些严重影响本市规划资源管理秩序,造成重大违法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严肃查处,集中力量聚焦和打击执法重点领域,“容小过,惩大错”,始终保持本市规划资源执法领域的高压态势。
下一步市规划资源局将积极做好“免罚清单”广泛宣传,以及系统内部教育培训,并在文件施行后对基层执行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做好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社会效果评估工作,让制度设定的初衷得以充分体现,推动市场主体提升守法合规的意识,真正使免罚制度在规划资源领域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