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使用国有土地方案公告﹝2022﹞第3号
2022年11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2022〕69号批准使用国有土地0.2071公顷。现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使用国有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2022年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使用国有土地位置、范围及用途:位于百色市田阳区敢壮山林场;四至范围详见红线图;土地用途为科教文卫用地。
三、使用单位及面积
百色市田阳区敢壮山林场:果园0.2071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百政办函〔2020〕4号)。
地 类 名 称 | 面积(公顷) | 补偿费用标准(万元/公顷) | ||
农用地 | 种植园用地 | 果园 | 0.2071 | 135.0000 |
合 计 | 0.2071 | 27.9585 | ||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百色市田阳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阳政发〔2020〕15号)。
(三)青苗补偿费标准:依据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百色市田阳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阳政发〔2020〕15号)。
五、使用国有土地的安置办法:货币安置。
六、使用国有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土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 3280576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七、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他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3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