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新明新风五金塑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新明新风五金塑料厂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新明村工业大道8号,项目从事塑料制品生产。验收时,该项目现有实际生产规模为:注塑机9台、碎料机3台、搅拌机1台、冷却塔1台、空压机1台。本次验收针对项目现有实际规模进行验收。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注塑机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经收集、规范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经监测,该项目的挤出工序废气排放口有机废气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标准,破碎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至,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分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勒流分局
联系地址: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建设西路110号(邮政编码:528322)
电话:0757-25568022
传真:0757-2553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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