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2015年第二次督查暨打非治违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2015年第二次督查暨“打非治违”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佛山新城管委会城市建设和水利局,佛山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2015年第二次督查暨“打非治违”专项检查的通知》(佛建管函〔2015〕562号)安排,我局于2015年9月17日-22日对各区及佛山新城、佛山高新区部分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共抽查了10个在建项目,其中禅城、南海、三水、高明各2个,佛山新城、佛山高新区各1个。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市场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督查组共发出整改处理告知书11份,责令停工项目1个。自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法企业56家次,累计罚款662.85万元;查处违法个人10人次,累计罚款0.57万元。
本次督查发现在现场管理、人员到位、资料准备等方面做得较好的项目有高明区三洲旧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工地扬尘防治、文明施工方面做得较好的项目有南海区大沥镇盐步和华大楼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浙江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场行为方面:
(一)个别项目劳务分包单位未提供资质证书,涉嫌违法分包。如:南庄镇新华彩广场项目。
(二)部分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日常监管不到位,在工地例会记录中有代签名现象。如:禅城区领地海纳珑庭项目、佛山新城保利东瑞项目、高明区坚业大厦项目。
(三)个别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平时监管不到位,在监理例会记录中有代签名现象。如:佛山新城保利东瑞项目。
(四)部分项目未提供总包或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建筑材料采购及设备租赁支付凭证等,涉嫌挂靠。如:禅城区领地海纳珑庭项目、南庄镇新华彩广场项目、佛山新城保利东瑞项目、高明区坚业大厦项目。
(五)部分项目的责任单位对本次督查不够重视、态度不端正,在督查组到达工地项目部后相关责任单位人员却迟迟不到位,有的资料也没有按照通知要求整理好备查,严重影响督查工作的开展。如:佛山新城保利东瑞项目、南海区罗村力迅雅筑项目、高明区坚业大厦项目。
(六)部分项目在检查时未及时提供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单及社保证明。
现场质量方面:
(一)个别工地墙体大于5米未设构造件,墙体转角处、交接处及临时间断处砌筑方式不符合要求。
(二)个别工地存在未按照规定留置砂浆试件、柱的混凝土标号高于梁板,但柱头与梁板一起浇筑且未留置试件的现象。
(三)个别工地有标养混凝土试件超过龄期未送检。
三、处理意见
(一)对本次督查表现优秀的浙江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良好行为在诚信系统中予以加分。
(二)对本次督查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浙江新东方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西安建筑工程公司、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工程勘察院、佛山市中图建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不良行为在诚信系统中对其进行扣分。
(三)对于本次督查发出的整改告知书和停工通知书,各区局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整改,对存在的问题要严厉查处,做到举一反三,并及时将相关的***落实整改情况及处罚情况报送我局。
四、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已进程过半,从前阶段的治理情况来看,南海区的工作力度较大,成效明显。各区局要继续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部署及相关工作方案的要求,把相关工作抓紧抓实,并将巡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录入诚信系统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栏。同时做好迎接下一步住建部及省住建厅督查的准备工作。
(二)各区局对日常巡查发现的市场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罚,同时对其不良行为进行通报和诚信扣分。
(三)我局将继续不定期对各区的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