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选聘资产评估事务所招标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南京市鼓楼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决定选聘资产评估事务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评估对象概况、时间要求及投标限价:
此次招标的评估对象为: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98号7-11层房地产市场价值,建筑面积约4241 ㎡。
项目评估时间要求:中标后的7日内出具相关评估报告。
项目评估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人民币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取消中标资格。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2、已列入南京市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中介机构备选库,并具有承接帐面资产亿元以上项目资格;
3、内部机构和管理制度完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有关监管机构处罚;
4、能够适时调配较强的专业人员承担本项目的审计、评估工作。
5、评估机构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关系。
三、投标资料
(一)评估事务所简介;
(二)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拟定的评估的初步方案,包括项目经理、时间安排等;
(四)证明已列入南京市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中介机构,具有承接帐面资产亿元以上项目资格;(以南京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单为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业绩资料;(近5年期间业绩5例,提交资产评估服务业绩合同原件)
(六)上年度财务报告;
(七)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有关监管机构处罚的证明;
(八) 报价清单。
以上资料敬请盖单位公章确认并以书面密封形式报征集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提供一正二副请密封递交。
(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98号成套大厦610室。
五、中标单位确定
本项目按照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在投标限价范围内,选择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玺 电 话:83230355
南京市鼓楼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