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担当作为导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坪山区积极探索建立保护干部新机制护航先行示范区建设
“街道安监办在上级安监部门未硬性要求的情况下,主动对未列入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内的企业进行过2次安全生产检查,纠正了22处安全隐患,认真履行了职责。虽然这次发生了一起人员触电死亡事故,但是他们在事故发生后、问责调查前,主动对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纠正安全隐患,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坪山区纪委监委在深入调查后,表示依据《坪山区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四项规定,对该街道安监部门工作人员作出予以免责的决定。街道相关人员在得知结果后终于放下心理包袱,露出舒展笑容,其他干部职工也备受鼓舞、倍感振奋。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由“为官不易”引发的“为官不为”问题现象以及由“干多错多”引起的“不干不错”的错误导向在党员干部队伍中有所抬头,对深圳市建设先行示范区必然产生不良影响。如何打破这一局面,如何理性看待严格监督问责与激励担当作为的矛盾,如何更好地为先行示范区建设保驾护航?坪山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有所作为,从四个方面入手,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
探索完善容错纠错具体机制,提高容错纠错的“分辨率”。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容错纠错适用对象、实施原则、情形把握、启用程序等内容逐一明确。如《深圳市坪山区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落实决策部署、推动改革创新、推进重点工作、严格履职中的14种情形可予以容错。把容错纠错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结合,对属于应该容错的大胆容错,做到该容就容、该纠则纠,坚决做到不放纵问题苗头、不放过庸懒谋私、不放弃战友同志。
探索完善主动交代问题规范处理体系,对主动投案的“给出路”。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对那些迷途知返、认错悔过的同志伸手挽救,给政策给出路,让主动交代者看到希望,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通过召开案情通报会和警示教育会、开展专题教育、发布案件信息、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实行“一案一策”,感召“问题干部”主动投案、悔过改过,让主动交代者看到希望,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比如,在整治查处公务油卡私用问题中,通过审查出车审批单、转账记录、车辆使用登记簿,实地调取加油站加油记录,通报有关案件情况,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片《利剑斩黑手》,督促各部门完善公务油卡管理制度等等方式,形成了有力震慑,目前已有21人主动投案交待问题。
探索完善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使用评价标准,对受处分干部的“再启用”。研究起草受处分(处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切实做好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和回访工作,通过***走访、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组织测评等方面,全面掌握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的表现情况和所在党组织、单位干部群众对其评价,努力将“有错”干部变为“有为”干部。
探索完善失实举报澄清制度,把好澄清正名的“方向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鼓励倡导实名举报的新路径、新方式,建立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制度。对实名举报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优先反馈。对受到诬告或失实举报的干部,及时通过适当方式为其澄清正名,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单位和个人消除影响、还以清白。依规依纪依法严查诬告陷害行为,让干事者放下包袱、理直气壮,让诬告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信息员:梁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