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研(佛山)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华研(佛山)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5月15日至5月2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11座10楼张槎环境监测所,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108721、82212110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华研(佛山)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华研(佛山)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塱宝西路60号二座首层英威尔曼环境技术(武汉)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占地面积1655平方米,年产尼龙(PA)粒子约1000t/a、聚碳酸酯(PC)、聚乙烯(PE)粒子、聚丙烯(PP)粒子、树脂(ABS)粒子、聚苯乙烯(PS)粒子、共计塑料改性粒子3500t/a废水:水喷淋废水定期找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纳污管道,最终引入东鄱污水处理厂处理。有机废气和烟尘:委托有资质单位落实治理“水喷淋 UV光解 活性炭吸附”处理,引至高空达标排放。固废:废活性炭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废滤网、废包装物和水喷淋沉渣等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噪声: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定期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故障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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