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揭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的通知揭府办〔2011〕41号
揭府办〔2011〕41号
关于成立揭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指挥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领导,确保按期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陈奕威(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指挥:刘盛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林丽娇(副市长)
林惠松(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王陈明(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林 敏(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松标(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路局局长)
李 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吕 凡(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桂茨(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江少明(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文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陈铁江(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俊钦(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袁略文(市民政局局长)
范林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林润生(市教育局局长)
詹汉池(市财政局局长)
郑克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林赛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方 琪(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斯良(市水务局局长)
郑慈透(市农业局局长)
李锡安(市文广新局局长)
梁若云(市卫生局局长)
林 曙(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少锋(市体育局局长)
袁泽龙(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方 宙(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林伟雄(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伟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吴淑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 勇(市工商局局长)
林汉玮(市质监局局长)
谢锐锋(市旅游局局长)
林凯鹏(揭阳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林奠明(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许焕平(揭阳日报社社长)
杨丽华(市总工会副主席)
江 水(共青团揭阳市委书记)
庄少琼(市妇联主席)
陈汉城(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华东(揭阳火车站客运站站长)
陈广雄(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主任)
吴平河(榕城区区长)
林雪令(东山区管委会主任)
李 彬(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卫办),负责对创建工作的计划、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以及对创建工作的考核、组织和申报等。办公室主任由刘盛发兼任,副主任由林丽娇、林敏同志兼任。创卫办内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指导组、督导检查组、创卫档案管理组,人员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监察局、卫生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局、水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和榕城区、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等单位抽调组成。
榕城区、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和市直及上级驻揭有关单位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并于5月15日前报市创卫办(市创卫办电话:8768018,传真:8768392)。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机构 卫生城市△ 指挥部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揭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中央、省驻揭单位。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