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机构方案管好流动人员
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问题是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为加强管理,我区进一步贯彻《佛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积极推进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
从今年3月开始,我区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及租住人员全面作调查摸底。调查显示,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出租屋共有1万2千多间,租住人员约4万9千人。
针对目前我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仍然存在镇级管理机构不完善、流管单位管理力度不强等问题,在我区今天(6月7日)召开的流动人员和出租屋规范管理服务工作会议上,区委副书记袁璐要求,各镇(街道)、经济区迅速落实管理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和方案。要求在6月10日前成立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办公室。7月1日前,镇级要成立管理服务中心,出租屋数量多的村(居)委会同时设立流动人员及出租屋管理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