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朋友注意高速公路通行发生了这些变化
2019年12月31日,记者从全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系统切换工作协调会获悉,按照国家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部署,自2020 年1月1日0时起,高速公路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货车ETC单卡用户(即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 用户)不再享受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同时,全省联网收费系统将切换为分段计(收)费模式,系统切换后,货车收费方式发生变化。其中,货车收费模式,由计重收费转为车型收费(按轴数收费,空车、重车收费标准一致),计(扣)费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治超标准相应进行了调整,对入口称重检测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要求更为严格。绿色鲜活农产品车辆、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须办理ETC并且提前预约方可享受通行优惠。具体情况是怎样的?记者做了这些了解,希望为货运驾驶员读者朋友提供出行参考。
普通货车
ETC单卡用户不再享受通行费优惠
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我省执行国家统一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已办理ETC的货车,读取车辆OBU内存储的有关参数作为判定该车辆是否超限超载的依据。未办理ETC的货车,当场可以提供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有效证明文件(行驶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以证明文件上标明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作为判定该车是否超限超载的依据。当场无法提供或无法验证证明文件合法有效的,将按照3轴25吨、4轴31吨、5轴43吨、6轴46吨的限值判定该车是否超限超载。
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安装套装ETC(即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并正常使用的正常装载合法运输货车,继续享受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未安装使用ETC或使用ETC单卡的货车用户,不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
绿通车辆
整车合法装载需预约通行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及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车辆(统称"绿通车辆"),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安装套装ETC并正常使用,且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产品的预约通行绿通车辆,享受"绿色通道"免费通行政策。
未安装使用ETC、使用ETC单卡或未预约通行的绿通车辆,不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
该政策,过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过渡期内,继续享受"绿色通道"免费通行政策。
集装箱车辆
未安装、未正常使用专用ETC不享受通行优惠
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安装集装箱专用ETC(有车载装置)并正常使用,且预约通行的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继续享受我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总额30%优惠政策;对进出泸州和宜宾水运港口(凡通过隆纳高速公路泸州收费站、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州港收费站、内宜高速公路宜宾北收费站和宜泸高速公路临港收费站进出我省高速公路网)的正常装载合法运输20英尺和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继续享受我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总额60%优惠政策。未安装、未正常使用集装箱专用ETC或未预约通行的集装箱车辆,不享受我省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优惠政策。
以上政策,过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过渡期内,继续享受我省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优惠政策。
川A籍货车
ETC单卡、未安装ETC需自行承担绕城高速通行费
还有一点注意的是,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对合法装载并安装使用套装ETC的川A籍货运车辆,通行成都绕城高速和成温邛高速时,由成都市和成温邛沿线区(市)县政府统一缴纳成都绕城高速和成温邛高速车辆通行费。未安装使用ETC或使用ETC单卡的川A籍货运车辆,由车主自行承担成都绕城高速和成温邛高速车辆通行费。
使用ETC单卡的货车用户,或尚未办理货车ETC的用户,应尽快前往银行更换套装ETC或办理货车ETC;经营集装箱运输的车主应尽快前往银行办理集装箱专用ETC。
特别提醒广大货车司机朋友,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因技术条件不支持,2019年12月31日24时终止执行我省货车"递远递减"差异化收费政策。下一步,我省将择机另行出台差异化收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