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昨天,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 “广东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两块牌匾送达我区,这是我区继2012年11月被省授予第二批“广东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法治濠江”建设为核心,以“法治区”创建为抓手,通过高规格定位、高起点谋划、高要求布局、高标准实施,在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基层综合治理及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法治区”创建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法治教育先行,引导全民参与法治建设。通过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创设以文化广场为阵地的法治雕塑宣传栏,培育以区人民法院为示范点的全市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扎实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自2014年12月底以来,全区开展为期近一年的干部学法用法大培训活动,通过“3个10”的学法培训,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实现了从单一普法向全面推进依法治理的转变,增强了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
——坚持高起点谋划,深化行政体制综合改革。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自身法治建设,始终坚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决策施政,营造决策科学、行政依法、执法公正的环境。特别是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建立健全了区“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明确全区重大事项决定、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需提交区委常委会或区委全体委员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在全区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近几年来,全区行政体制综合改革得到深化,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速,2013年9月,在第二届“广东治理创新奖”评比中,我区以创新市区职责关系法定化的成功实践荣获行政改革奖。
——坚持法治载体建设,夯实法治基础工作。通过组建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农村基层“三资”交易平台、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实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创建活动,打通了基层群众法治需求的“最后一公里”。
——坚持综合依法治理,提升群众安全感。大力推进“平安濠江”建设,开展基层综合治理示范点创建活动,完善群防群治网络,针对性地调整完善巡防机制。强化“大调解”体系建设,先后建立了全市首家物业、校园、医疗纠纷等调委会,强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攻坚年”工作,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政法各部门着眼于“以打促防”,发挥主力军作用,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