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举行A5170053宗地闲置土地认定听证的通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将对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A517-0053宗地闲置土地认定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6年9月30日上午10:00
二、听证地点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308会议室
三、听证机构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四、听证申请人
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五、听证员及书记员
首席听证员:孙巧丽
工作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听证员:杜永旭
工作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听证员:余成
工作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书记员:田蓓
工作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六、听证事项及内容
听证事项: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A517-0053宗地闲置土地认定。
听证内容:A517-0053宗地位于光明办事处光明高新区东片区双明大道南侧,用地面积7097.99平方米,用地单位为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该宗地签订了深地合字(2013)7008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约定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商品房。
截至2016年8月31日,该宗地在产权抵押登记列表有一条有效的抵押记录,抵押登记编号为8D13000845,抵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另在查封登记列表的查封记录为:
查封机关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查封案号为(2014)深宝法民二初字第2449-1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2014)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725-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查封[第一位]。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2014)深罗法民二初字第50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查封[第二位]。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201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6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查封[第三位]。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2014)深福法民二初字第76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查封[第四位]。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2014)深福法民二初字第684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查封[第五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2014)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81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查封[第六位]。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2014)深福法民一初字第414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查封[第七位]。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2015)深福法民二初字第12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查封[第八位]。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该宗地涉嫌闲置,我局于2015年11月27日核发《关于A517-0053宗地闲置土地认定书》(深规土光函[2015]879号)。
七、申请参加听证的条件与要求
(一)与听证事项相关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个人申请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以法人、社会组织、机关团体名义申请的须持单位有效推荐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街道办事处组织推选听证代表的,推选过程及结果应经公证处公证。
(二)听证代表需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拟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 2016年 9月 25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及申请原因等)。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四)通过审核确定为听证人的,必须本人参加,并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及对听证事项提出意见。
八、公示说明
本通告在《深圳特区报》发布,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地点公示:
(一)网站
1.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http://www.szgm.gov.cn(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3.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二)实地
1.A517-0053宗地现场
2.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一楼大厅
联系人:张莎莎、田蓓
联系电话:27402***5、27403630
地址: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一楼
邮编:518132
市规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6 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