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应县河湖保护专项整治暨河湖拆违治乱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有关部门:
现将《宝应县河湖保护专项整治暨河湖拆违治乱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你们紧扣时间节点,加快整治整改,推动全县河湖环境持续向好。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宝应县河湖保护专项整治暨河湖拆违治乱
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河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有关部署,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水河湖〔2023〕5号)要求以及县委全会和县人代会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全县河湖保护专项整治暨河湖拆违治乱巩固提升行动,巩固近年来河湖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健全河湖长效管护机制,保障河湖水域面积不减少、综合功能不衰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治水思路,突出省管湖泊湖荡、县级以上河道、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河湖、渠道生态空间完整、功能完好,保障水资源永续利用,为中国式现代化宝应新实践提供基础支撑。
二、任务和目标
按照“违规问题零容忍”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全县范围内的省骨干河道、省名录湖泊、大中型闸站、由县领导担任河长的县级河道等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以省管湖泊湖荡、县级以上河道、城区河道、大中型闸站为重点,对非法侵占河湖空间、妨碍行洪(含鱼罾鱼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水环境提升等问题,彻底排查清理,逐一研究整改方案,分类施策、分步实施,直至清零销号。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深化和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建成农村生态河道118公里,幸福河湖13条,区域内河道管护长治长效。
三、整治内容和范围
(一)河湖违法建设整治行动
以省管湖泊湖荡、县级以上河道为重点,对违法侵占河湖(含扒翻种植)、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等不符合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要求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涉水存量问题见底并逐步整治“清零”。
主要包括:
①省级骨干河道(20条):京杭大运河、淮河入江水道、三阳河、潼河、金宝航道、北运西河、白马湖下游引河、宝射河、向阳河、大三王河、蔷薇河、大溪河、大潼河、子婴河、中港河、运西中心排河、涧沟河、芦东河、营沙河、芦氾河。
②省管湖泊湖荡(9个):宝应湖、高邮湖、白马湖、射阳湖、广洋湖、绿草荡、獐狮荡、内荡、兰亭荡。
③县级河道(13条):宋泾河、大官河、斜沟河、张港河、南泄水河、四顷荡河、宝曹河、新安河、宝应大河、安丰河、山阳大沟、丁狮河、杨家河。
④城区河道:城市河、三支排河、中沟河、二里排河、宝曹河、一纵河、二横河以及城区其他河道。
(二)妨碍行洪整治行动
对妨碍行洪突出问题(含鱼罾鱼簖)全面排查整治,并将整治情况作为河长巡河、防汛检查、工程巡查的重要内容,全面消除行洪隐患,确保行洪安全 。
(三)闸站管理范围内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对大中型闸站(唐庄泵站、新城三横河泵站、宝应地涵)管理范围内违法侵占、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等问题进行新一轮排查摸底,分类评估、分步整治,清除风险隐患。
对违规取用水等其他涉水违法行为同步实施排查整治。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见底(2023年4月上旬前)。各镇区、各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河湖和大中型闸站逐一现场踏勘、排查甄别、核实登记,摸清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逐个建立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重不漏。坚决杜绝隐瞒不报、人为报少报小。
1、京杭大运河问题清单由县京杭运河管理处排查上报。
2、省管湖泊湖荡、省骨干河道及县级河道问题清单由各镇(区)排查上报。
3、大中型闸站、城区河道问题清单由县城市河道管理处、宝应灌区排查上报。
(二)逐一复查审核(2023年5月底前)。县水务局对省管湖泊湖荡、县级以上河道、重点跨界河湖违法问题逐一复核,进行风险研判,会同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单位研究确定整改原则、思路和要求,对其他重点河湖违法问题进行抽查,5月底前完成。
(三)制定整改方案(2023年6月底前)。①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特别是1988年6月之前历史遗留问题,对防洪、生态、饮水安全风险较大的问题进行科学评估处置;②对1988年6月至2018年底存量违法问题区分轻重缓急,分步清理整治,对建设规模大、生态环境破坏程度高、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等违法问题要抓紧清理整治;③2019年以后增量违法问题按“零容忍”的要求坚决清理整治。要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治标准、进度安排、完成时限、工作责任和保障条件等。
各镇和相关单位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并出具整改意见,于2023年6月底前报县河长办。
(四)推进整改销号(2023年5月开始)。各镇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整改方案,紧扣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京杭大运河问题按省水利厅审核要求推进整改。其他重点河湖问题,由各镇人民政府、管理单位分类推进整改。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应改尽改、立行立改;对于能够较短时间内完成整治的,于2023年底前整治到位;对于短期内完成整治确有困难的,要明确整治时序进度安排,报县河湖长签字确认。
要规范验收销号程序,按照镇区、管理单位自验、县级验收销号的程序逐个销号,严格验收销号责任制,确保违法行为彻底整治。
(五)严格长效管护。创新建立33条县级河道水面与岸坡统一管护机制,按照“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要求,对以上河道岸坡采取水务、镇区和第三方一体化方式,开展河道日常管护,具体按《宝应县2023年度主要河道管护方案》执行,详见***2。
各镇、有关单位要建立河湖水域岸线网格化巡查,实施常态化督查,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智能感知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巡查监管频次和效率,严格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确保问题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各镇、有关单位要提请河湖长履职尽责,协调解决河湖治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推动水利、公安、检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河湖保护专项整治暨河湖拆违治乱巩固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镇(区)、县水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公办室设在县河长办。县河长办负责平台的交办督办,指导镇(区)整治工作。县水务局负责涉水项目的水行政许可审批,督促镇(区)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控机制。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河湖管理治安秩序,依法打击暴力抗法等犯罪行为。县农业农村局、自规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门负责对未批先建的涉河湖项目进行整改,并主动加强与水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宝应生态环境局负责河湖排污口的监测、督查等工作。各镇(区)负责梳理河湖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并按规定节点整改到位。
(二)强化工作责任。压紧压实各镇区、相关单位工作责任,确保各个环节责任落实到位,凡涉及瞒报、虚报、整治造假的,要组织约谈并及时通报问责。
(三)强化***督导。加强督促指导、会商研判、核查审核,实行“月汇总、季通报”制度,确保各项问题整治从严从实,切实提高整治质量和整治效率,各单位应于每月20日前将整改进展情况报送县河长办。
(四)强化考核牵引。要发挥相关考核牵引作用,凡整治过程中有新增的违法问题,凡被中央、省级、市级督察和警示片通报的、媒体曝光的,在年底乡镇高质量考核中进行扣分。
***:1.宝应县河湖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三个清单”
2.宝应县2023年度主要河道管护方案
***1
宝应县河湖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三个清单”
(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 问题清单 | 任务清单 | 责任清单 | 对于2023年底前 不能完成的项目 |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违法主体 | 问题位置 | 整改方案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整改进展 | 镇(区) | 管理单位 | 原因说明 | 是否报县镇区相应最高层级河湖长同意 | ||||
河湖(水利工程设施)名称 | 镇(区) | 经度 | 纬度 | ||||||||||||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备注:1.问题类型包括河湖空间违法建设、妨碍行洪问题(鱼罾鱼簖)、闸站管理范围违法行为、扒翻种植等。
2.每月20日前更新任务清单中的整改进展,报送县水务局。
***2
宝应县2023年度主要河道管护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健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机制,靠实工作举措,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河湖管理工作常态长效。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行河长制,落实河道管理保护地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和河道公共安全,提升河道综合功能。
二、管护目标
一是全面清理河面各类垃圾,切实做到河面清洁。二是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和非法建设,做到河岸干净整洁。三是建立切实有效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群众对河道环境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三、目前现状
目前,在我县20条省级骨干河道和新安河河面保洁已落实市场化管护措施,为进一步落实县管河道管护任务,决定2023年开始对另外12条县管河道也进行市场化管护。
当前,以上33条主要河道管护职责分工是由县水务局负责水面保洁管护,岸坡由镇区负责管护,存在“两张皮”现象,管护成效存在较大问题。为切实做好管护工作,经水务局与镇区共同调研,决定对以上33条河道进行“三方一体化”管护方式。
四、管护范围
对全县33条主要河道水面、岸坡进行管护,分别为:淮河入江水道、里运河、南水北调潼河、金宝航道、北运西河、三阳河、大三王河、蔷薇河、下游引河、向阳河、宝射河、子婴河、老潼河、大溪河、运西中心排河、中港河、芦氾河、营沙河、涧沟河、芦东河和新安河、大官河、宝应大河、斜沟河、张港河、宝曹河、安丰河、南泄水河、宋泾河、四顷荡河、杨家河、丁狮河、山阳大沟。
五、措施保障
河道管护拟定以宝射河为界分为2个标段(见附表1)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第三方管护单位,招标工作由宝应县城市河道管理处牵头与各镇(区)共同负责实施。
经费来源:县政府承担0.6万元/公里,镇区承担0.4万元/公里。经测算各镇(区)需配套管护经费详见附表2。管护经费统筹使用,80%经费用于河道管护(包括水面及岸坡),10%经费用于水葫芦等有害水生植物爆发时集中整治,10%经费用于河道管护考核奖惩。
六、监督考核
水利主管部门、各镇(区)应与第三方管护单位共同签署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职责。水利部门与镇(区)应安排专职督查人员以每周不少于2次的频率对每条河道进行督查并做好记录,并在每季度末进行一次季度考核。
附表1:宝应县县级河道分布表
附表2:宝应县县级河道管护镇(区)配套经费统计表
附表1-1:
宝应县县级河道分布表(南片)
序号 | 河道名称 | 长度(km) | 起点 | 讫点 | 涉及镇(区) | 备注 |
1 | 三阳河 | 1.74 | 宝高县界 | 潼河 | 夏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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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向阳河 | 33.5 | 涧沟闸 | 黄沙河 | 氾水、小官庄、鲁垛、广洋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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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涧沟河 | 15.8 | 潼河 | 宝射河 | 氾水、安宜、小官庄、望直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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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芦范河 | 32 | 氾水镇 | 广洋镇东塘河 | 氾水、柳堡、广洋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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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营沙河 | 23.79 | 子婴河 | 宝射河 | 夏集、柳堡、鲁垛、望直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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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芦东河 | 25.83 | 潼河 | 宝射河 | 夏集、氾水、柳堡、鲁垛、小官庄、望直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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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安河 | 19 | 韦北支渠 | 老潼河 | 氾水、柳堡、夏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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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潼河 | 28.3 | 苏庄河 | 泰州兴化市桂庄 | 氾水、柳堡、夏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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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新潼河 | 15.74 | 夏集镇杜巷 | 京杭运河宝应站 | 夏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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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三王河 | 26.98 | 潼河 | 宝射河 | 夏集、广洋湖、柳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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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宝应大河 | 25.9 | 宝射河 | 广洋湖 | 望直港、鲁垛、广洋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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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斜沟河 | 12.65 | 涧沟河 | 宝应大河 | 望直港、小官庄、鲁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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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杨家河 | 4.97 | 宝射河 | 广洋湖 | 广洋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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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丁狮河 | 10.15 | 西荡河 | 老竖河 | 望直港、射阳湖、广洋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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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27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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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子婴河10 |
附表1-2:
宝应县县级河道分布表(北片)
序号 | 河道名称 | 长度(km) | 起点 | 讫点 | 涉及镇(区) | 备注 |
1 | 中心排河 | 24.35 | 中港河 | 宝应地涵 | 安宜、氾水 | |
2 | 宝射河 | 37.7 | 京杭运河 | 黄沙河 | 安宜、望直港、射阳湖 | |
3 | 大溪河 | 36.6 | 泾河镇黄埔社区 | 蔷薇河 | 泾河、开发区、曹甸、射阳湖 | |
4 | 下引河 | 31.6 | 白马湖穿运地涵 | 射阳湖 | 西安丰、泾河、曹甸 | |
5 | 北运西河 | 7.38 | 北运西闸 | 楚宝交界 | 山阳 | |
6 | 中港河 | 6.24 | 李家滩 | 京杭大运河 | 安宜 | |
7 | 大三王河 | 3.6 | 宝射河 | 蔷薇河 | 射阳湖 | |
8 | 淮河入江水道 | 7.4 | 宝应湖退水闸大桥 | 运河西堤 | 氾水 | |
9 | 金宝航道 | 4.7 | 南运西闸 | 金宝交界 | 氾水 | |
10 | 蔷薇河 | 3 | 大三王河 | 大溪河 | 射阳湖 | |
11 | 营沙河 | 15.71 | 宝射河 | 宝建县界 | 射阳湖 | |
12 | 杨家河 | 7.23 | 蔷薇河 | 宝射河 | 射阳湖 | |
13 | 大官河 | 13.37 | 宝射河 | 射阳湖 | 望直港、曹甸、西安丰 | |
14 | 张港河 | 7.14 | 中港河 | 山阳大沟 | 安宜、山阳 | |
15 | 宝曹河 | 11.6 | 城市河 | 大溪河 | 安宜、开发区、曹甸 | |
16 | 安丰河 | 17.72 | 下引河安丰河闸 | 蔷薇河 | 西安丰、射阳湖 | |
17 | 南泄水河 | 17.32 | 京杭大运河 | 大官河 | 泾河、开发区、曹甸 | |
18 | 宋泾河 | 17.4 | 大官河 | 大三王河 | 曹甸、望直港、射阳湖 | |
19 | 四顷荡河 | 9 | 宝曹河 | 大官河 | 开发区、曹甸、望直港 | |
20 | 山阳大沟 | 10 | 京杭运河西堤 | 白马湖套闸 | 山阳 | |
合 计 | 289.06 | 除里运河40.5 |
附表2:
宝应县县级河道管护镇(区)配套经费统计表
序号 | 镇(区) | 管护河道长度(km) | 管护长度 合计(km) | 单价(1万元/km) | 合计经费 (万元) |
1 | 夏集 | 大三王河6.2,子婴河10,老潼河20.6,芦东河1.7,营沙河7.6,新安河6 | 52.1 | 0.4 | 20.84 |
2 | 氾水 | 向阳河4,芦东河6.59,涧沟河8,中心排河13.2,老潼河5.6,芦氾河6.5,新安河6.5 | 50.39 | 0.4 | 20.16 |
3 | 广洋湖 | 大三王河9.5,向阳河13.7,芦氾河11.4,宝应大河8.5,杨家河4.97,丁狮河2.35 | 50.42 | 0.4 | 20.17 |
4 | 柳堡 | 老潼河2.1,大三王河7.53,芦东河5.01,芦氾河14.1,营沙河6.79,新安河6.5 | 42.03 | 0.4 | 16.81 |
5 | 鲁垛 | 向阳河11.8,芦东河2.8,营沙河5.2,宝应大河13.5,斜沟河6.1 | 39.4 | 0.4 | 15.76 |
6 | 小官庄 | 向阳河4,芦东河7.23,斜沟河2.3 | 13.53 | 0.4 | 5.41 |
7 | 安宜 | 中心排河11.15,中港河6.24,宝射河8,张港河0.***,宝曹河1.63 | 27.66 | 0.4 | 11.06 |
8 | 射阳湖 | 大三王河7.35,蔷薇河3,宝射河17.1,大溪河13.6,营沙河15.71,安丰河11.4,宋泾河8.9,杨家河7.23,丁狮河6.5 | 90.79 | 0.4 | 36.32 |
9 | 望直港 | 涧沟河7.8,芦东河2.5,宝射河12.6,营沙河4.2,大官河6.8,宝应大河3.9,斜沟河4.25,宋泾河4.8,四顷荡河2.29,丁狮河1.3 | 50.44 | 0.4 | 20.18 |
10 | 西安丰 | 下引河10.8,大官河1.36,安丰河6.32 | 18.48 | 0.4 | 7.39 |
11 | 曹甸 | 下引河14,大溪河10.3,大官河5.21,宝曹河0.3,南泄水河5.11,宋泾河3.7,四顷荡河1.5 | 40.12 | 0.4 | 16.05 |
12 | 泾河 | 下引河6.8,大溪河8.1,南泄水河7 | 21.9 | 0.4 | 8.76 |
13 | 山阳 | 张港河6.5,山阳大沟10 | 16.5 | 0.4 | 6.6 |
14 | 开发区 | 大溪河4.6,宝曹河9.67,南泄水河5.21,四顷荡河5.21 | 24.69 | 0.4 | 9.88 |
15 | 京杭运河管理处 | 淮河入江水道7.4,里运河40.5,金宝航道4.7,三阳河1.74,新潼河15.74,北运西河7.38 | 77.46 |
|
|
| 合计 |
| 615.91 |
| 215.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