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征求深圳市坪山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个人:
因机构改革,我局对原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订的《深圳市坪山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整体评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深圳市坪山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18年8月22日至9月4日。
二、意见反馈
公告期内,有关单位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建议时请提供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李工;
联系电话:0755-84622742;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政府第二办公楼二楼202B办公室;
邮箱:lishouli@szpsq.gov.cn。
特此通知。
***:1.深圳市坪山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坪山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