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南丹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农局发〔2020〕27号)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意义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增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我县聚焦“十大百万”、“5+2”、“3+1”扶贫产业,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增强“造血”功能,重点抓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切实提高贫困户家庭经营性收入,促进持续增收、稳定脱贫,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以推广农业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绿色发展技术为导向,以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质量效率为目标,创新管理机制,优化组织方式,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农业转型提质增效、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制定依据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0〕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19〕71 号)要求而制定的《通知》。
三、制定目的
目的是为了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深入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水平。打造一批集示范展示、培训指导、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推广一批符合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绿色生态等要求的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培育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县不低于1/3的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力争全县不低于80%的基层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开展指导服务;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达70%以上。建设示范基地达4个以上,示范推广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6项以上。培育知识全面、技能过硬、服务优良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建设一支技术水平过硬、助力脱贫攻坚的特聘农技员队伍。
四、主要内容
(一)切实加大产业扶贫科技服务力度。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全面对接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技术需要,确保贫困村农技指导服务及时到位,切实解决贫困村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和贫困户生产经营的技术难题。
(二)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完善服务手段,充分履行公益性职能。建立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农技人员进入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引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农技指导,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个性化、精准化、全方位的指导服务。
(三)提高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完善基层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机制,立足需求选准培训对象、优化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方式。建立健全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遴选培育机制,在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专业技术权威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在职人员中遴选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对他们开展不少于5天的脱产深造培训,并建立培育档案,支持其进入农业科研院校、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站等进修深造,有针对性弥补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提升实操水平和专业技能。农技推广骨干人才重点研究解决本地农业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培训本地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对接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家,承接上游农业科技成果,反馈农业企业及农民的科技需求,并参与相关科技研发工作。
制定培训方案,对参加培训人员启动选拔程序并进行公示,接受培训的基层农技人员全部建立培训档案。组织全县45人(不低于1/3的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组织参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连续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人数达35人。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通过在职研修等方式进行学历提升教育。骨干人才培训具体方案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文后再结合我县实际另行下文。
(四)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围绕地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通过自建、租用、合作等方式,建设“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农民教育培训等,将基地打造成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建设10个拥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10年以上的长期稳定种植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鼓励基层农技人员领办试验示范任务,搞试验、出成果、促推广。规范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运行管理,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建立技术示范展示档案,并进行考核验收。其中,自建、租用类基地要有明确的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合作类基地项目县要与基地主体签订技术示范协议。以基地为载体,积极开展农用科技示范推广,使基地成为集示范展示、技术指导、农民培训等多功能综合性的科技示范服务平台。示范基地要负责接待全县农技推广机构组织的农业科技示范户参观、学习、考察活动,并对科技示范户进行现场讲解和培训。基地要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样式参照本文件***5),标明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信息。
1.种植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补助经费44.8万元,在全县建立8个科技示范基地:
(1)六寨镇龙马村六龙茶示范基地。基地六龙茶面积1100亩,计划补助经费10万元。
实施单位:县土肥站
负 责 人:符翠芬 县土肥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2)南丹县芒场镇拉者村高寒山区猕猴桃示范基地。基地猕猴桃面积170亩,计划补助经费为10万元。
实施单位:县农科所
负 责 人:张化文 县农科所副所长、高级农艺师
(3)六寨镇长角辣椒种植示范基地。基地面积60亩,计划补助经费为3万元。
实施单位:六寨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负 责 人:刘桂花 六寨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4)城关镇中平村蛮拉屯食用菌试验示范基地。基地食用菌面积10亩,计划补助经费4.8万元。
实施单位:县经作站
负 责 人:吴 平 县经作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5)六寨镇巴定社区老街屯广郁金中药材试验基地。基地中药材种植面积25亩,计划补助经费3万元。
实施单位:县经作站
负 责 人:吴 平 县经作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6)罗富镇拥里村休闲农业示范基地。基地实施休闲农业项目面积300亩,计划补助经费5万元。
实施单位:县乡村产业站
负 责 人:谢祖强 县乡村产业站站长、农艺师
(7)里湖乡懂甲村罗汉果种植示范基地。基地种植面积70亩,计划补助经费4万元。
实施单位:县农科所
负 责 人:张化文 县农科所副所长、高级农艺师
(8)里湖乡纪后村旱藕种植基地。基地种植面积100亩,计划补助经费5 万元购买。
实施单位:县种子站
负 责 人:唐音凯 县种子站负责人、高级农艺师
2.养殖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补助经费16万元,在全县建立4个科技示范基地:
(1)中堡乡懂托村梅花香猪选种育种养殖科技示范基地。计划补助经费4万元。
实施单位:中堡乡水产畜牧兽医站
负 责 人:余庆华 中堡乡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2)八圩乡文家村南丹瑶乡黑猪养殖科技示范基地。计划补助经费4万元。
实施单位:八圩乡水产畜牧兽医站
负 责 人:韦建刚 八圩乡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3)里湖乡瑶里村南丹瑶鸡生态养殖科技示范基地。计划补助经费4万元。
实施单位: 里湖乡水产畜牧兽医站
负 责 人:杨秀成 县里湖乡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4)城关镇茅坪村南丹县峡河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山羊养殖示范基地。计划补助经费4万元。
实施单位: 南丹县城关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负 责 人:罗泽虎 城关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五)示范推广农业绿色高效技术。结合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结合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技术需求,遴选推介全县2020年度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主推技术及绿色高效技术模式6项:一是黑木耳高效栽培技术,二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三是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四是玉米免耕技术,五是益生菌在饲料中的应用技术,六是微生物在畜禽粪便发酵中的利用技术。组建当地技术指导团队,形成当地技术操作规范,依托示范基地等进行展示推广,组织农技人员开展指导服务,促进技术快速进村入户到田。每个基层农技人员全年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不少于100次,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不低于70%。
要求确保全县(市、区)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完成年度农业主推技术推介任务的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正式发布年度本县农业主推技术;二是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了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三是通过印发明白纸、信息化推介、组织现场观摩等方式,对县内有应用主推技术意愿的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并建立主推技术及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示范推广台账,相关佐证材料及时收集归档。
组建技术指导团队,其成员名单如下:
1.粮食绿色生态高产高效技术团队
组长: 罗祖良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吴再兴、唐音凯、韦家建 黄丽欢
2.绿色生产技术团队
组长:吴 平 县经作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成员:张化文、黄秋云、覃丹宁 杨丹月
3.绿色植保技术团队
组长:张怀革 县病虫测报站站长
成员:罗先造、韦照纯、袁智波 张 俊
4.绿色土肥技术团队
组长:符翠芬 县土肥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成员:韦丽娜、谢祖强、罗景军 冯红柳
5.瑶鸡、黑猪林下生态养殖及黑山羊养殖技术团队
组长:宁昌勇 县畜牧管理与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组员:韦宽谋、单德源、韦文林、李静玲、罗海珍
(六)加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主体培育向控数量、提质量、显成效转变。严控主体数量,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和技术推广需要,科学确定年度主体培育数量。严把遴选条件,遴选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大户、乡土专家作为示范主体。强化作用发挥,通过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等方式,推动示范主体学习应用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实用技术,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提升其科学种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对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的辐射带动能力。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在农业生产的重要时节和关键环节,对示范主体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0%。
(七)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农业科教管理人员、基层农技人员、高素质农民等利用信息化技术、互联网理念,开展农情采集、信息咨询、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全面提升农技推广工作服务效能。大力推广使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主要含中国农技推广APP、云上智农APP和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中国农技推广APP在农业专家、基层农技人员,云上智农APP在农业生产经营者、高素质农民的覆盖面和使用率。其中,基层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比例不低于80%,每月报送有效日志、农情等信息人均不少于2条。
五、《通知》落实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该项目由科技教育股牵头负责实施,抓好统筹管理、检查指导和总结考评等工作;由相关单位具体实施,各司其职,加强对本项目的管理、指导与督查,督促各单位认真按照项目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的沟通,争取县人民政府重视与支持,规范程序,推进实施方案落实,保证项目取得实效。
(二)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是中央财政扶持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专项资金,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
(三)严格管理,确保示范有效果,可推广。
严格试验示范基地和示范户的科技指导和技术服务,严格管理,每一个示范基地和示范户在实施过程中都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人员的分工和实施内容的量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记录,项目结束后,做好分析,做好总结,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分析,用数据来说明项目实施的显著性,为示范推广提供支撑,确保示范有效果,可推广。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挖掘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宣传推介,为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宣传,挖掘宣传一批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业绩突出的典型人物。要求每年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发布的信息不少于2条。
(五)强化信息报送。
1.全局明确1名信息管理员,及时填报《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补助项目”模块,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全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并确保信息和数据真实准确。
2.按照时间节点,报送项目有关材料。①2020年4月30日前按要求报送本项目实施方案。②9月30日前报送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信息表(***2)、每个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图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信息表(***3);技术(模式)示范推广情况表(***4)、每项技术(模式)示范推广图片;特聘农技员情况表(***5)、每个特聘农技员的聘用合同。③11月30日前报送基层农技人员5天以上脱产培训情况表(***6)、培训签到表、培训上课图片。以上材料由我局科技教育股组织填报,并按时间节点上报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