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石火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石火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属深圳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2010年度实施计划,单元规划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09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9月24日核发单元规划批复,单元规划修改分别于2015年2月11日、2016年3月14日、2017年1月18日经龙岗管理局、市规土委、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审批通过。现对已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
一、 项目概况及规划修改内容
项目位于龙岗大道与宝荷路交汇处,修改事项如下:
在保证该更新单元总拆除用地范围、建筑总量、各地块指标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完整宗地边界,将项目一期拆除用地范围内重叠20.3平方米G01062-0146用地调整至四期拆除用地范围内。调整后一期拆除用地范围由67445.5平方米减少至67425.2平方米;四期拆除用地范围由13369.6平方米增加至13389.9平方米。
二、 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楼
2.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爱新路和龙岗大道交汇处
3.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城街道沙园路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区城市更新局)网站
http://www.lg.gov.cn/csgxj/
三、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18年1月11日起至2018年1月17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至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局窗口(地址: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1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28948190 传真:28948122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龙城街道爱联石火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公示附图.pdf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