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调委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案
近日,市交调委提前介入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案件,通过纾难解困、救急相济的调解方式,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8月20日,刘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搭载康某某行至开发区时,与樊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遇肇事,致使刘某某、康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在本次事故中,刘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樊某某负次要责任,康某某无责任。刘某某对责任认定不服,于8月24日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提出复核申请。
调解中,樊某某的车辆损失20000余元要求刘某某赔偿。而刘某某则要求赔偿她和康某某的治疗康复用药和电动车损失费用。尽管调解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因事故责任划分赔偿责任分担不能达成一致而失败。
了解情况后,市交调委提前介入调解。调解员根据事故现场勘查图、笔录及证据材料,向双方阐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条款规定,共同分析责任划分和以责论处、按责分担的原则,帮助当事人找准对责任认定存有疑惑的法律依据。同时,迅速启动保调对接联动机制,组织保险专业人员入户走访,实地查看了解刘某某的家庭情况。
之后,调解员对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分担进行了深度协商。理清双方责任后,调解员按照法律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车辆定损情况为双方计算了赔偿金额。
在了解到刘某某确因身患***症导致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后,樊某某选择和解,只要求她适当赔偿损失。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刘某某一次性当场赔偿樊某某1000元,樊某某也自愿放弃不足部分和代为追偿的赔偿需求。(郑晓丹 通讯员张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