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注意事项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注意事项
一、做好宣传工作。一定要保证每个家长都知道相关的资助项目,做到不漏掉一个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每学年符合条件的全校学生都要重新申请一次并提交复印件,下学期申请时直接审核原件,不用再交复印件(新生除外)。所以各学校在审核低保证时一定要留意有效期,并嘱咐家长要及时换证,否则下学期就没有资助资格。
二、注意截止日期。各校、幼儿园的资助报送材料截止时间是9月30日,过期不处理。各校给家长发通知时可以把申请截止时间定为9月20日,这样时间会充裕些。
三、实行零申报制度。无论有无学生申请,都要盖公章后上报。都要上“福田平安校园”网站填写《福田区各校学生资助负责人联系表》并加入“福田学生资助群5***32666”,以便高效开展我区学生资助工作。
四、做好资金预算。根据历年的资助情况,预测明年的资助情况。这个月底大家就要把明年的资助预算报给本校的预算负责人。
五、各学段要注意的事项:
(一)幼儿园
保教费资助。前提条件:深圳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每月补贴350元,一个学期补贴5个月,也就是1750元;孤儿和烈士子女每月补贴700元,一个学期补贴5个月,也就是3500元;
要注意的是:享受此保教费资助的不再享受“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计划”政府补贴。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和初中)
校服资助。前提条件:深圳市户籍和公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生都是一个学期补贴5套衣服,共416元。之前有些学校是让学生家长先买后报销,买几套就报销几套的钱,今后我们不再这样操作,统一发416元,在期末发放补贴时还要家长签名,发放表会在资金到位后通过公文网发给各学校。
(三)普通高中学校
有3个资助项目:校服资助、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校服资助和免学费的前提条件是深圳市户籍、公办学校;国家助学金是深户、非深户、民办、公办学校都可以。要注意的是:如果一个学生具备了申请校服资助和免学费的资格,那他就具备了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资格,也就是说他可以同时享受3个资助项目。
要注意的是:发放受助金时也要家长签名,发放表复印件要交到教育局存档。
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民政部门的临时救济家庭(需提供民政局的《临时救济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