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重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已成为提高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增强全市上下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环京津增长极新突破的迫切需要。
全市检察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今年以来,依法从快批捕此类犯罪案件35件49人,起诉两类案件39件70人,法院已判决20件39人。实现了刑事打击有力有效,工作效能明显提升,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显著提高。
发挥检察职能 高效打击犯罪
我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的理念,坚持依法从快的方针和“两个基本”的原则,强化办案质量意识,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伪劣商品违法犯罪分子上紧“紧箍咒”、把牢“安全阀”。
批捕、公诉部门加强引导侦查工作,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依据依法、不枉不纵。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加快办案进展,确保打击效果。同时坚持依法提前介入制度,对重大、有影响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协助侦查机关补充完善证据,对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固定提出可行性建议,提高诉讼效率。
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为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职务犯罪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办相关执法、司法人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行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突出工作重点 推进衔接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监督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严防以罚代刑纵容犯罪。对该立案而不立案的,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强化***监督工作,确保案件及时批捕、起诉、判决,防止打击不力。
突出打击工作重点,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集中开展重点商品、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打假治劣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擅自委托生产、非法添加、挂靠经营等行为,以种子、农药、肥料等为重点,开展农资打假,整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问题;严厉打击乡村、城乡结合部药店和基层医疗机构购入、销售、使用假药行为,整治器械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行为;严厉打击原油加工和汽柴成品油生产、储运、销售环节存在的低于法定标准生产加工、掺杂、使假、缺斤短两问题;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和网络交易平台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和利用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开展网络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加大对违法网络游戏网站查处取缔力度;严厉打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经营主体、区域性重点商品集散地、大型专业市场、农村集市贸易等制假售假行为,加大整治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儿童食品添加剂和滥用添加剂行为。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商品开展生产流通环节专项整治,深化文化市场整治,加强注册商标权保护,突出整治阻碍创新发展的专利侵权行为,做好各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加强宣传发动 营造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结合当前开展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印制宣传材料,走上广场、街道、庙会等人口密集场所进行广泛宣传50余次,开展法制咨询,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知识讲座,鼓励群众及时发现并揭发打假造假行为。同时,积极配合我市“一年四打、连打三年”的严打品牌开展宣传。在每年的“春节专打”、“春季严打”、“夏季闪电”、“秋收100”等打击整治行动中把打击侵犯假冒作为重点打击对象,通过严惩犯罪达到宣传、教育的效果,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