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设立千万元创业扶持资金
从8月11日召开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年中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将设立不少于10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强化创业培训、实训和师资队伍建设及开展创业宣传和专项活动,用于政府向社会购买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项目征集等。
我市在设立创业扶持资金的同时,还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和扶持范围,对担保基金规模当年增长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县(市),申请省级创业扶持资金中安排适当的奖补资金,用于补充当地小额贷款担保基金。
今年,我市市本级将建设4-6个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有条件的高校建设服务于本校学生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按入驻基地(园区)的创业项目数量及孵化效果,评选出10家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从市级创业扶持资金中安排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补助予以扶持,推荐1-3家成绩突出的申报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
继续加大公共创业服务力度,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整合服务资源,建立综合性创业指导中心;在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设立创业指导服务窗口。
建立考核奖补机制。围绕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综合考虑创业政策落实成效、创业服务培训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市场主体增量及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等因素,对就业创业工作实绩突出的县(市),按每个县(市)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补充当地创业扶持资金。对就业创业工作实绩突出的社区,按每个社区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